§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惠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45,746,646.37 | 2,306,298,747.79 | 1.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68,663,727.07 | 1,038,913,598.22 | 2.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60 | 4.48 | 2.68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87,320.63 | 108.0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 | 2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22,677.23 | 2,422,677.23 | -80.8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83.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8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83.33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0.23 | 减少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0.23 | 减少1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66,230.70 | ||||
所得税影响 | 20,189.85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6,279.80 | ||||
合计 | 60,140.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0,16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10,942,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盈富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晓霞 | 51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卢蔚苇 | 440,2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汪淼 | 424,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汪从芳 | 34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哲琪 | 330,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都新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高康德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变化较大的分析
销售费用840万元,比年同期的658万元增加182万元,主要是麻纺织行业销售难度加大,销售人员差旅费等支出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95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70万元增加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冲销2006年度福利费结余752万元所致。
财务费用154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27万元增加518万元,增长50.44%,主要是贷款规模扩大,短期贷款6835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3844万元增加14514万元以及贷款利率提高所致。
应付债券18702万元,比年初的22637万元减少3935万元,下降17.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陆续转股所致,本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7403156股。
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313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5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2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承诺人同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诺人同时声明: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金鹰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其所持有的金鹰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②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数量占金鹰股份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③承诺支付舟山市定海绢纺炼绸厂应支付的对价。
以上各项承诺履行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受以下原因导致本季度业绩大幅度下降超过50%;
1、由于人民币持续快速升值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劳动用工、运输费用等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增加等影响,导致公司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2、麻纺行业周期性回落,产品销售价格提升艰难,致使公司经济效益明显下滑。
上述状况可能在下一报告期内较难根本性扭转,这对公司的业绩仍将造成影响。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国定
2008年4月23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