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缺位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2008年3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龙脊岛”)来函提议,本次会议改聘龙脊岛推荐的常城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容铎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详见2008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向龙脊岛发函,督促公司股东龙脊岛尽快安排总经理常城先生和财务总监容铎先生来公司就任。
2008年4月23日,公司收到龙脊岛回函,函复认为:
在目前由原控股股东选举和控制的董事会之下,龙脊岛提议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不可能真正地接管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而且,此时接管,不利于划分新老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治理责任。
同时,龙脊岛认为,在满足以下两点基本条件下,新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才具备到任履职的前提条件:
1、再次提请现任董事会在最快的时间对换届选举事宜进行讨论并按法定最快的时间确定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同时将龙脊岛提名的七名董事候选人和三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
2、由新老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交接的重大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划分新老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责任。
同时,龙脊岛特别声明:在新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到任履职前,应由上市公司原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在内的原经营管理层继续负责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对上市公司负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董事会通过聘任新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决议后,新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聘任即时生效,原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公司的职责相应解除。如由原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继续负责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既不符合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公司董事会督促新旧管理层履行交接手续。同时,鉴于公司股权处于变动之中,待公司股权结构明确后,即时举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目前,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出现缺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