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及董事李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兰玉昌女士及董事张金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徐麟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刘玉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刘逸民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8,693,432.78 | 1,973,552,394.48 | -2.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52,901,829.08 | 754,571,311.68 | -0.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1855 | 2.1903 | -0.2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59,657.06 | -143.6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57 | -143.6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9,253.81 | 639,253.81 | -13.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19 | 0.0019 | -9.5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1 | 0.0021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19 | 0.0019 | -9.52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8 | 0.08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0.09 | 0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205.73 | ||||
合计 | -72,205.7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31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 2,5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1,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管霭霞 | 964,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当阳电力联营公司 | 641,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玲雯 | 60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欣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崔浩洁 | 5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广菊 | 56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华 | 557,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4月8日凌晨,公司所在地湖北省当阳市遭受特大暴雨大风冰雹自然灾害的袭击。灾害对公司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灾害发生后,公司紧急启动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抗灾救灾。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经恢复正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并已经预付保险赔款100万元(详见2008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本次受灾造成流动资产直接经济损失约2270万元,其中:库存产品损失约520万元,库存原燃材料损失约1750万元。受灾造成的建筑物及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失正在核实之中。
2、2008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戴春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以8913.59万元受让武汉市宏达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市戴春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份(详见2008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2008年4月9日公司与武汉市宏达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2008年4月11日,公司向武汉市宏达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了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前三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A、持有三峡新材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B、在前项承诺期届满后,持有三峡新材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C、在上述承诺期(36个月)届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连续5个交易日)三峡新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每股4.88元(当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且各自出售的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如果违反该条承诺,出售相应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归三峡新材所有。
D、将分别就三峡新材2006、2007、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三峡新材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同时,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诺如果三峡新材实施现金分红方案时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分红数额,就差额部分其将代为垫付。
E、为进一步完善三峡新材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增强股东持股信心,激励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于三峡新材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均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2008年4月8日公司遭受特大暴雨大风冰雹自然灾害的袭击,造成公司重大非经营性损失,预计公司2008年中期业绩将可能出现亏损。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麟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