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王玉伟、吴平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特授权独立董事许兆林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亚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亚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48,686,518.00 | 1,750,147,357.11 | -0.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08,074,661.10 | 900,837,521.12 | 0.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33 | 2.31 | 0.87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0,218,581.42 | 322.8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3 | 333.3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37,139.98 | 7,237,139.98 | 93.4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10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1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100.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0 | 0.80 | 增加95.1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0 | 0.80 | 增加95.12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6,770.50 | ||||
所得税影响 | 1,692.63 | ||||
合计 | -5,077.8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8,47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玄京花 | 1,429,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普恩吉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1,170,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晓魁 | 1,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邹祝春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俊烨 | 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肖玉萍 | 6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利琴 | 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美臣投资有限公司 | 54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郎学新 | 541,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龚琴 | 477,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报告期 报告期初 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 38,286,325.00 9,000,000.00 325.40%
其他应收款 6,319,539.13 3,686,891.98 71.41%
应付职工薪酬 3,609,102.73 2,590,149.40 39.34%
其他应付款 13,276,661.00 9,961,400.72 33.28%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与报告期初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应收票据总额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与报告期初比增加主要是本期预付铁路运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与报告期初比增加主要是本期住房公积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与报告期初比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防腐工程款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69,276,600.61 328,534,825.34 42.84%
营业成本 431,680,387.79 300,720,292.40 43.55%
管理费用 14,880,854.30 10,108,908.11 47.21%
营业利润 9,514,348.30 5,477,329.86 73.70%
利润总额 9,624,320.03 5,575,092.31 72.63%
净利润 7,172,543.80 3,643,836.16 96.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237,139.98 3,741,798.30 93.41%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64,596.18 -97,962.14 -34.06%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本期主产品焦炭销售价格与原料成本同时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本期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本期主产品毛利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与去年同期比减少亏损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碧碧肥公司利润较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18,581.42 11,875,950.03 322.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38,690.00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增加,增加公司货币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对造气装置新增投入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200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股股简称:黑化股份 编号:临2008-012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4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999,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0256%,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198,971,133股,占总股份的51.0182%;流通股股东4人,持有股份2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4%、流通股股东中关联股东3人,持有股份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7%、流通股股东中非关联股东1人,持有股份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08年审计机构及支付2007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六、以198,999,9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以6,4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2008年与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的议案》;
该议案的关联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及3名流通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姜山赫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此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