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4月24日上午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七年度报告》和《公司二OO七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3,316,102.17元,加上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30,537,978.18元, 2007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221,876.01元,公司2007年未分配利润-27,221,876.01元。
由于公司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07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4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并编制了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本公司对2006年12月31日的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了复核,复核后,对2007年年初经审阅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2007年1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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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披露数出现差异的原因说明:
1、根据新准则,母公司应承担持续经营子公司超额亏损,由此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8,663,826.42元,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8,663,826.42元;
2、由于2006年度预计违约金损失与实际赔付的差异1,374,049.42元,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增加2007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1,374,049.42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八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二OO七年度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提交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前锋 编号:临2008-00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两名,实到监事两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和《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的议案》
表决结果: 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7年度报告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度报告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将提交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