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10:30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独立董事赵晓雷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08年财务预算草案》,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77,152,507.39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106,618.15元(含子公司提取数),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0,428,535.37元,扣除本报告期已分配2006度现金股利18,492,75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981,674.61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9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511,300.00元,剩余114,470,374.61元结转下一年度。
5、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9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附件;
7、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附件;
8、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已经披露的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项目 | 调整前 (元) | 调整数 (元) | 调整后 (元) |
长期股权投资 | 124,543,688.55 | 810,551.54 | 125,354,240.09 |
投资性房地产 | 10,502,996.07 | -10,502,996.07 | - |
固定资产 | 669,893,545.42 | 10,502,996.07 | 680,396,541.49 |
商誉 | 5,118,906.58 | -5,118,906.58 | - |
其他应付款 | 68,502,515.70 | -544,787.74 | 67,957,727.96 |
应交税费 | 3,607,491.13 | 527,202.86 | 4,134,693.99 |
应付职工薪酬 | 7,475,188.36 | 17,584.88 | 7,492,773.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08,355.04 | 4,308,355.04 | |
资本公积 | 244,176,531.63 | -6,829,073.86 | 237,347,457.77 |
盈余公积 | 29,318,528.44 | -4,448,240.14 | 24,870,288.30 |
未分配利润 | 79,151,221.37 | 11,277,314.00 | 90,428,535.37 |
调整前2006年度的净利润为43,953,887.49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为51,637,433.78元。
9、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已满一年,截止2007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公司服务了8年。该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和相关的咨询等服务合法、规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诚信认真,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1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以下(含本数)一年期贷款额度和7.85亿元以下(含本数)的三年期以上贷款额度,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新建项目的资金周转,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在以上贷款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甘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1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借款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计6000万元额度内(含6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1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裁核销坏账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议案》,同意坏账单笔认定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授权总裁会权审批核销;
1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见《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8-01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4月24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建新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4.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议案》
5.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7.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8-01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2,641.3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对应的贷款合同尚在办理过程中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2,641.39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9名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松水泥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高华;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奇公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及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200万元,占青松水泥公司注册资本的81.66%,是青松水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五团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新疆兵团建设(集团)公司出资500万元,农三师电力公司出资5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4.17%;共计12000万元。
青松水泥公司定位于高标号特种水泥产品系列,其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技改项目土建工程于2003年4月破土动工,2004年10月建成点火,经过试生产和设备调试,现已达标达产。2005年4月, 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投资建设年产7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并于2005年10月建成投产,使公司成为年产水泥100万吨左右的大型企业。
截止2007年12月31日,青松水泥公司的资产总额45,434.60万元,负债总额29,767.91万元,净资产15,666.69万元,资产负债率65.52%。2007年,青松水泥公司实现净利润2,531.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事由
目前,受水泥销售季节影响,水泥销售逐步趋于旺季,需储备大量熟料,占用资金较大。为解决原燃料和熟料储备以及维持正常生产所需资金,青松水泥积极与银行联系贷款事宜,但银行要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公司拟为其在银行的贷款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计6000万元额度内(含6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该借款只能用于原燃料及生产设备、备品配件采购,不能挪作他用,每月报告资金使用计划,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按计划开支。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方议案后,认为此项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641.39万元,占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4.5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因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贷款申请尚待银行审批,不能提供详细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内容,故只能披露担保决议而未能披露担保的详细内容。待青松水泥公司与银行的贷款协议和公司的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作为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8-012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1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2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08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19日上午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08年度预算草案》;
4、 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 审议《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 审议《关于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公告的《青松建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2日
2、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参会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登记时间:
2008年5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4、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人: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6日
附件: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1、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