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351,066,409.51 | 1,088,453,211.67 | 24.13 |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 804,042,790.04 | 536,419,987.23 | 49.89 |
股 本 | 150,062,154.00 | 140,062,154.00 | 7.14 |
每股净资产 | 5.36 | 3.83 | 39.9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210,023,711.44 | 155,073,447.92 | 35.43 |
净利润 | 7,502,469.48 | 5,802,529.46 | 2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4,508,064.47 | -48,466,448.80 | 28.8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3 | -0.54 | 57.41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04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04 | 25.00 |
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1.30% | 下降0.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01% | 1.34% | 下降0.33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222.19 |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620,649.42 | ||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 210,188.65 | ||
少数股东所占份额 | -22,484.50 | ||
合 计 | -585,167.46 |
注: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报告期公司有关财务指标按总股本150,062,154股计算。公司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40,062,154股计算;上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总股本89,783,433股计算。上年同期财务指标数据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的数据填列。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0,041户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A、B、H股或其他)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10,365,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29,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74,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3,191,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1,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38,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92,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0,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75,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13.09%,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08年1月2日公开增发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5,791万元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8.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使用应收票据支付原辅材料款以及购置固定资产增加等所致。
3、报告期预付账款较年初数增加63.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产销规模的增长,公司预付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及报告期支付部分在建工程款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数增加1819.9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商誉较年初数增加845.9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股权产生的溢价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减至为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原有应付票据到期支付后未新办承兑汇票支付原辅材料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4.38%,主要原因系职工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数减少30.97%,主要原因系年末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增加657.1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原发起人股东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2007年出售公司股份所得转让款暂时存放公司账户所致。
10、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数增加124.19%,主要原因系公司2008年1月2日公开增发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25,791万元,溢价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11、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5.43%,主要原因系产销规模增长所致。
1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35.46%,主要原因系产销规模扩大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76.68%,主要原因系产销规模扩大所致。
1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6.23%,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1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44.59%,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补充产销规模增长后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及银行贷款利率上调等因素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112.8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捐赠、赞助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7、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29.23%,主要原因系公司2008年1月2日公开增发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5,791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公开增发股票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1月2日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6.85元/股,该部分股份于2008年1月16日上市。以上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50,062,154股。公司于2008年2月21日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26,8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791万元,用于新型拉链、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高品质金属钮扣三个技改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为加速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抢占市场先机,以5,595.22万元自有资金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进行了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08年3月5日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的500万元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为自2008年3月7日至2009年3月7日。同时,公司于2008年3月5日与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就该《保证合同》签署了反担保合同。
3、关于收购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宜
2008年2月20日,公司以经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天评报【2008】4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后的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星”)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依据,以1830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联星100%的股权,使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08年3月12日支付转让价款1830万元,并于2008年3月14日办妥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报告期公司将其纳入了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深圳联星成立于2004年12月26日,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金盛大厦三层一部分;法定代表人为黄曦,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2765235,经营范围为钮扣、拉链、金属制品、标牌、塑胶工艺品、服装辅料及原料、树脂制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截止2007年12月31日,深圳联星的总资产为46,108,558.35元,净资产为9,840,694.68元,净利润为-158,150.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收购深圳联星,将加速推进公司在南方生产基地的改扩建工作,扩大南方生产基地的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在南方市场的影响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基地的国内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上市前,公司持股5%以上的发起人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张三云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伟星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伟星股份5%以上的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伟星股份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管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承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7.08元的113%,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8元时,才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上述价格不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进行调整。但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须作相应的调整。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3元(含税)的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派3元(含税)的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每10股转增3股的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2007年9月25日起限售价格由8元调整为4.75元。
(5)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均严格遵守所做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3.4 对200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 | ||
2007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经审计): | 29,969,915.6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预计公司2008年上半年的产销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从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所得税税率由33%降为25%。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5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