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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84,829,462.382,767,789,715.20-42.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98,783,283.37-55,796,233.95-43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71-0.13-446.1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916,197.74-339.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7-250.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060,699.57-47,060,699.5743.9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1-0.114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057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0.11-0.1145.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5,983,059.43
    合计-25,983,059.4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2,10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15,989,137人民币普通股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11,600,975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帆华投资有限公司10,691,000人民币普通股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651,962人民币普通股
    三一重机有限公司2,716,600人民币普通股
    纪庆2,007,982人民币普通股
    许智1,508,082人民币普通股
    郑志宙1,503,498人民币普通股
    肇晓玉1,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多娇807,53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总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2.74%,主要原因是本期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期末减少435.49%,主要原因是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9.2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生产装置处于停产状态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12月24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准;2008年3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持有及控制公司合计172,1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5%)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8年3月28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的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27,654,800股国家股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经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上内容详见2008年1月2日、3月25日、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008年1月18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为公司恢复23万吨PVC生产所必需,为了加快23万吨PVC恢复生产的进程,为了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按照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参加了与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相关的拍卖活动,并于2008年3月16日以1.6亿元竞得了沧井化工的破产财产,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等设备正在检修、调试,为尽早恢复生产打好基础。2008年2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关注沧骅化工破产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内容详见2008年1月29日、3月15日、3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按以下方案履行还债义务:对有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债权,在重整计划三年执行期满前,分三次清偿完毕;职工债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次日起6个月内清偿50%,12个月内清偿完毕;税款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满前清偿完毕(具体清偿的时间和额度由公司视企业情况决定);大额普通债权中的50万元以内(包括50万元)部分,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次日起12个月内清偿完毕;大额普通债权中超过50万元的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满12个月的月底前清偿10%,满24个月的月底前清偿35%,满36个月的月底前清偿55%;小额普通债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次日起九个月内一次性清偿。

    2007年12月21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竞得公司40.85%的控股权,于2008年3月28日完成直接持股12,765.48万股股份的过户手续,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牛能源及其控股股东金能集团就重组本公司相关事宜进行了承诺。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承诺处于严格履行中。各项承诺如下:

    (1)金牛能源收购本公司完成后,自觉遵守并严格履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在金牛能源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3)金牛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完成后, 金牛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金牛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金牛能源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自金牛能源竞拍取得本公司12,765.48万股股份之日起三年内,金牛能源不转让竞拍取得的上述股份,亦不会将上述股份对外提供质押担保。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一季度,公司组织人员对23万吨PVC生产线的设备进行了维修并采购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23万吨PVC生产线早日恢复生产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设备闲置时间较长,维修检测工作量较大,公司一季度未能开工,预计公司二季度便可恢复生产,但由于开工时间较短,设备维护费用高等原因,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可能为亏损。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社平

    股票简称:ST沧化     股票代码:600722  公告编号:    临2008-044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社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印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邱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葛汝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李爱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曹建林先生、靳洪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4、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王社平、祁泽民、张文雷,其中王社平为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袁琳、姚万义、陈立军,其中袁琳为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姚万义、张文雷、王社平,其中姚万义为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张文雷、袁琳、杨印朝,其中张文雷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1、王社平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矿务局孙庄矿副矿长,邯郸矿务局陶二矿副矿长、矿长,邯郸矿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邯郸矿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邯郸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祁泽民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庞矿洗煤厂副厂长、东庞矿煤销科科长,东庞矿副总工程师兼洗煤厂厂长、邢矿集团公司运销处处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陈立军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邢台矿务局东庞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邢矿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兼证券部经理,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印朝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显德汪煤矿技术员、科长,邢台矿务局章村煤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业集团章村矿总工程师兼副矿长,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村矿矿长、水泥厂厂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葛汝增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邢台煤矿技术员、采区区长、煤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钾碱分公司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副矿长、水泥厂总经济师,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3、李爱华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总会计师兼水泥厂总会计师,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4、曹建林先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氯碱厂厂长、生产部部长、沧州市化工厂副厂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靳洪强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离子膜车间主任、设计所所长,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李晓华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有机分厂厂长,沧州市化工厂副厂长兼技术开发部部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7、邱玲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三: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聘任杨印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邱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葛汝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李爱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曹建林先生、靳洪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上述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在充分了解以上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等基本情况后,未发现以上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以上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一致认为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姚万义 袁琳 张文雷

    股票简称:ST沧化     股票代码:600722  公告编号:    临2008-045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选举王玉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