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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方式将进一步完善
    2008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宏斌
      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监管部门正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发行制度:一是积极推进网下发行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缓解网下申购资金跨行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二是探讨在现行发行方式基本框架下,研究提高小额资金中签率的妥善方案。

      ⊙本报记者 王宏斌

      

      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出席第三届中博会“资本市场发展与中部地区崛起高层论坛”时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发行制度改革,尤其是要完善新股发行方式,努力缩小一、二级市场价差,研究措施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

      前期,由于新股发行价格与上市交易价格存在较大价差,吸引了追逐无风险收益的巨额资金囤积一级市场“打新”,并在申购日向监管银行大量转移资金,个别新股还出现了上市首日暴涨其后又持续下跌的情况。为此,有市场人士建议要进一步改进新股发行方式。

      该负责人说,新股发行方式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体现市场公平的核心环节。近年来,相关部门推出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询价制度,采用国际通行的由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基本解决了一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而要解决目前问题的根本之策是要采取措施逐步缩小一、二级市场的价差。

      他透露,监管部门正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一是积极推进网下发行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缓解网下申购资金跨行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目前新股发行电子化平台已顺利建成,运行非常成功,今后要进一步拓展其功能,新股询价及网下发行要全部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二是探讨在现行发行方式基本框架下,研究提高小额资金中签率的妥善方案,包括通过对机构帐户进行申购数量限制等措施,适度降低机构投资者中签率。

      在论述深化发行制度改革时,该负责人还表示,要强化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的作用,以便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公司入门关。最关键的两个环节一是要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使之树立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为此,监管部门将尽快出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另外,还要大力推进公司债券发行。该负责人说,与其他品种相比,监管部门对公司债采取了更市场化的措施,比如不再强制要求担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与投资项目强行挂钩,发行价格市场化,允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等。下一步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一是简化审核程序,力争做到从申请到核准不超过6个星期;二是交易所市场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三是大力发展债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四是促进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更积极地投资公司债,在壮大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基础上,实现与银行间市场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