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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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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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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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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杨树葵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李彪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陈湘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容侠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349,832,205.842,380,782,544.20-1.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01,907,547.16560,522,845.61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011.877.4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792,683.0040.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38.1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384,701.5541,384,701.55342.03
    基本每股收益(元)0.140.143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40.14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0.140.14333.3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886.88295.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886.88294.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05.75
    合计705.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08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11,373,900人民币普通股
    黄木顺7,707,060人民币普通股
    陈为建3,100,138人民币普通股
    徐爱兰2,503,506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新2,076,737人民币普通股
    黄成钢1,98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包宇天1,540,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顶尖饮食管理有限公司1,042,500人民币普通股
    毛丽明1,040,155人民币普通股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额              增减幅度(%)     主要原因

    预付账款 226,113,081.56     153,043,407.63     73,069,673.93         47.74            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847,721.98        63,156,568.62 -17,308,846.64        -27.41             预收房款减少,使

    预提企业所得税减少

    应付账款             95,774,989.55     68,083,557.27     27,691,432.28         40.67            楼盘竣工结算,应付工

    程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         167,923,517.31     126,569,949.30     41,353,568.01         32.67             往来款及代收款项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0.00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0         偿还到期长期借款

    非流动负债

    未分配利润         182,877,696.53    141,492,994.98         41,384,701.55         29.25             本期利润增加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381,366,276.43 10,754,609.90 370,611,666.53 3,446.07 房屋销售结转增加

    营业成本         280,206,806.31 10,590,150.04 269,616,656.27 2,545.92 因收入结转增加,

    相应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24,232,414.91             566,468.78    23,665,946.13    4,177.80 收入结转增加,相

    应税金增加

    销售费用 4,102,584.96 1,470,822.83        2,631,762.13         178.93 本期销售增加

    所得税费用        13,790,907.72             18,861.73     13,772,045.99 73,015.82 利润总额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     41,384,701.55 -17,099,068.26        58,483,769.81        342.03 利润总额增长

    所有者的净利润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 -37,792,683.00 -63,727,449.56 25,934,766.56 40.70            本期项目建设投入较

    现金流量净额                                                                                                                            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            481,182.75    64,524,063.69 -64,042,880.94 -99.25     银行借款减少

    现金流量净额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性流通股146,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质押变更手续,变更后粤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性流通股106,000,000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另外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性流通股4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截止报告期粤泰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46,000,000股。详见本公司2008年1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2008-001号公告。

    2、经2008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公司内部增加设立审计中心及预结算中心,即将公司组织机构从原来的9个部门调整为11个部门,分别为:人力资源部、开发部、工程部、企业管理与发展部、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财务部、物业经营部、办公室、总工室、审计中心、预结算中心。

    3、经2008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4,300万元收购凯旋门大酒店持有的广州证券公司2.4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该收购事项由于广州证券的大股东仍未明确表态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本交易尚未有进展。

    详见本公司2008年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2008-004号公告。

    4、经2008年2月22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08年1月27日在北京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财经投资公司草签的《陕县“天鹅湾社区”项目开发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开发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县城“天鹅湾社区”。

    详见本公司2008年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2008-005号公告。

    为此,2008年3月19日本公司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成立了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的出租、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占8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占20%的股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而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收购本公司国有股权时承诺: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在本公司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经过此次资产置换,粤泰集团将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并再次承诺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及城启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粤泰集团、城启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本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实行股权分置时承诺:(1)从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票中划出1000万股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的长期激励计划,并授权东华实业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该长期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2)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长期激励计划的1000万股)的限售期限和限售条件:

    ①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②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③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四十九个月至第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同样需满足: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④ 上述出售行为在东华实业未公开披露前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暂停。

    (3)公司控股股东粤泰集团承诺对其他未明确对股权分置方案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先由其代为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代为支付后,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粤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另因本公司未实行股权激励,因此本报告期大股东承诺用于股权激励的1000万限售性流通股仍未能上市。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在其所持有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月内不上市流通,在该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已有的3000万股限售性流通股已解除限售上市,其余股份仍在限售期内。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能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08—010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增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5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8年4月25日上午十时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董事杨树葵先生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彪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陈湘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三项尚需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树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杨树葵副董事长的年度报酬为税前63万元,并将此薪酬内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杨树葵先生简历:

    杨树葵,男,46岁,高中学历。1978年至1983年在广东省新会市仙洞中学任民办教师,1983年至1996年在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公司任主任,1996年至2002年在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曾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城启集团副总裁。现任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六、根据《公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以下几项临时提案:

    1、《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列入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9点30分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调整后的股东大会议题为:

    ⑴《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⑺《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⑼《关于2008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⑽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

    ⑾《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⑿《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