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贺长松因事未参加本次会议,其余8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向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亚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99,969,420.14 | 2,941,560,860.02 | 1.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409,916,396.70 | 2,334,443,011.02 | 3.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59 | 2.51 | 3.1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0,520,425.94 | 46.8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2936 | 46.8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473,385.68 | 75,473,385.68 | 14.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10 | 0.0810 | 14.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08 | 0.0808 | 14.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10 | 0.0810 | 14.57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132 | 3.132 | 增加0.19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124 | 3.124 | 增加0.191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41,850.70 | ||||
所得税影响数 | -60,462.68 | ||||
合计 | 181,388.0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6,7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46,582,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6,669,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0,936,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18,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5,99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814,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际金融-中行-中金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79,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