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现有的总股本84,486.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223元人民币(含税)。其中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扣除10%个人所得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7元人民币;B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召开股东大会第二个工作日(2008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即按1:0.9019的汇率折算),B股暂不扣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6日,除息日为2008年5月7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5月6日,除息日为2008年5月7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9日。
三、分红派息的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08年5月9日(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5月6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的实施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股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9日起通过其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投资者在2008年5月9日前办理了鲁泰B股转托管,其所得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A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含限售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B股:外资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咨询电话:0533-5285166,传真:0533-5418833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