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资产和利润构成变动情况
1)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07年末 | 占资产比例% | 2006年末 | 占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430,641,750.46 | 30.99 | 359,621,299.57 | 26.22 |
应收帐款 | 79,616,659.16 | 5.73 | 53,728,900.95 | 3.92 |
① 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所致;
②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的增加主要为航空主业收入增加,航空公司未结算所致。
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采用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法,没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增减变化 |
营业收入 | 423,698,205.31 | 360,413,751.65 | 63,284,453.66 |
资产减值损失 | 19,275,082.04 | 282,319.23 | 18,992,762.81 |
投资收益 | 42,242,803.78 | 5,535,725.84 | 36,707,077.94 |
①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航空运输架次和旅客吞吐量比上期增加;
②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是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计划2008年拆除原 1、2 号候机楼,在 1 号、2 号候机楼原地址上新建低成本航空候机楼。因此1、2号候机楼存在减值迹象,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截止2007年12月31日,1、2 号候机楼原值52,433,726.40元,累计折旧30,337,088.58元,净值22,096,637.82元,预计2008年度可收回金额为3,508,896.11元,资产减值损失为18,587,741.71元。
③投资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的新股申购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增减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3,873.28 | -3,604,683.31 | 6,688,556.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214,500.00 | -91,133,000.00 | -33,081,500.00 |
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股申购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本年发放的普通股股利大于上年发放数以及支付的股权分置改革的费用。
(5)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① 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14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电子工程三级;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网络,通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及机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截止2007年末,机电公司总资产为4,254.6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380.10万元,净利润416.34万元。
②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1 年 7月20 日
注册资金:22448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航空货物装卸、搬运、分拣、计量、包装、理货、仓储、短途陆路运输业务和航空货运有关单证制作及航空货运信息咨询、查证服务业务,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截止2007年末,货站公司总资产为28,279.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826.74万元,净利润4,092.43万元。
③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28日
注册资金:1,400万元
经营范围:(1)航空货物仓储;(2)办公场所租赁
截止2007年末,仓储公司总资产为2,493.6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54.73万元,净利润598.76万元。
④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6 年 4月29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国内外广告业务及广告发布、代理、设计、制作。
截止2007年末,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77.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676.95万元,净利润811.20万元。
⑤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20.5%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4日
注册资金:4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工程项目的承包;计算机软件、硬件、外设、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止2007年末,民航凯亚公司总资产为1,571.1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36.85万元,净利润 336.86万元。
(6)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7)2007年主要投资和节能减排情况
1)、主要投资进展情况
经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5,914万元收购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并于2007 年 6 月 19 日获得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并在 6 月底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 2007 年 7 月份开始增加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合并日确定为2007年7月1日。
2)、节能减排开展情况
公司十分注重节能减排及环保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继续对候机楼内的电/扶梯、灯光照明进行节能改造,以科技手段厉行节约。同时按照国家、地方法规的要求积极制定环境保护制度,执行环保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公司配合空港集团公司制定了厦门机场的《机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厦门国际航空港环境管理办法》,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在空港集团公司专职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绿化环保站进行。绿化环保站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通过ISO9000文件体系规范了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操作流程、作业指导书与台账记录,从而确保了污水处理工作的稳定运行,使环境管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公司积极倡导“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作,在污染控制方面完全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指标等要求,在全国机场内运输一人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低于行业水平。同时积极促进中水回用工作,利用水车与绿地喷灌系统尽量利用中水,目前每日约回用200吨。
3 、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2008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奥运会的隆重举行,台海局势的积极走向,民航《关于加强国家公共航空运输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出台,以及厦门区域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厦门空港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这些因素将进一步增强行业整体活力,提高厦门机场的行业地位和发展后劲。
(2)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和挑战
2008年公司面临的各种不利因素依然存在:航路瓶颈带来的限飞令尚未解除;区域经济总量及市场空间对机场总量持续增长的支持能力相对较弱;民航政策向控制运力增长、提高服务保障质量的方向转变,行业运力的投放将受到明显的控制;各地机场营销力度日益加强,对航空公司的营销出台了各种新的优惠政策,机场间的竞争日益加剧。
面对各种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公司将在“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指导下,航空主业围绕“精耕细作,加快建设,提升服务,增创效益”思路开展工作,最终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增效。
(3)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面对纷繁复杂的变化环境和激烈的竞争市场,公司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视挑战为机遇,围绕“精耕细作,加快建设,提升服务,增创效益”的工作思路,抓好2008年各项工作,确保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计划实现以下经营目标: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58亿元,比上年增长8%;合并成本费用总额2.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为实现200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①继续通过合理的硬件设施改造,充分挖掘3号候机楼的空间资源潜力,提高现有设施设备的整体运营保障能力和商业发展空间,力求以最小投入换取最大收益的同时,要加快新的设施建设,为主业年旅客流量即将跨入千万人次后的增长提供充分保障;
②要针对07年“文明机场”评比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寻找与境内外同行的差距,突破服务瓶颈,提升标准,改进服务,切实提高顾客满意度
③在完成航空主业整合的基础上,合力拓展营销,增创效益,进一步提升主业管理效率
在航空主业方面,继续围绕厦门空港“国内最具经济性和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航空枢纽”的定位积极开展航线营销,加快国内低成本航线网络的形成,推动国内和东南亚两个航线运输圈的对接,为构筑区域性航空枢纽奠定基础。客运方面,突出中转功能,做强联运项目。同时有序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加强对基地公司的支持力度,引导地区航空市场的充分竞争,培育航空旅行市场向更具经济性的方向发展。货运方面着重打造欧洲金牌航线,推动增加厦门的航班量,推介经厦门中转前往欧洲、美洲、中东、印度的货运航线,带动货运卡车航班,以增强航线对周边市场的辐射能力和航空公司吸引进港货物的能力。同时货站公司做好海港区海空联运业务,配合引进新的货运航班,推动空空中转业务,继续采取激励措施,激发空港货量持续增长。公司拟通过以上措施 确保航空业务收益及与此相关的非航空业务收益稳定增长。
④在非航空业务公司方面,围绕着“做大”的总体战略,内提素质,外拓市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营销水平、盈利能力和发展潜能。
(4)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2008年公司及下属各公司资本性支出预计1.3亿元,其中低成本候机楼2008年预计投资额为25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银行融资。
(5)风险及对策
①根据民航发[2007]15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和《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虽然经同口径测算,预计此次新收费方案的实施,我司的航空性收入与改革前基本持平,但对于非航空性业务重要项目规定了基准价或市场调节价,使得公司与客户在非航空性业务重要项目的谈判难度加大,上述项目的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对此我司将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一方面坚持客户导向,加强机场营销力度,确保航空性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各项非航空性经营资源,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营运效率,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②2007年12月31日前,我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2008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除适用《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企业外,公司不再享受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司除针对企业所得税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并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努力争取新税法政策中与所得税相关的优惠政策。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详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详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51%股权 | 5,914 | 完成 | 221.82 |
合计 | 5,914 | / | /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788,196.4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4,519,594.84元,扣除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2,345,592.16元,支付2006年股利104,233,500.00元,剩余43,689,509.40元作为未分配利润,加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122,739,172.03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6,428,681.43元。
根据200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研究, 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08年拟收购控股股东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决定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7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4,890,50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仓储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2007年6月19日 | 5,914 | 221.82 | 221.82 | 是, | 是 | 是 |
1)、完成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617.06 | 21.29 | 413.98 | 43.59 |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 535.71 | 56.41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180 | 100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185.16 | 100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2,409.94 | 100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51.29 | 100 | ||
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2 | 100 | ||
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 | 65.07 | 100 | ||
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 | 55.66 | 0.8 |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726.18 | 10.44 | ||
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109.8 | 1.58 | ||
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591.24 | 7.61 | ||
合计 | 2,099.94 | 3,923.15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099.94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7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所规定股份限售条件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一)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项承诺期期满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厦门空港股份总数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厦门空港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厦门空港集团只有在第一次连续3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之日不计)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10.96元(若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之后,才可以以任一价格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名称 | 期初股份数量 | 报告期买入/卖出股份数量 | 期末股份数量 | 使用的资金数量 | 产生的投资收益 |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39,758,493.93元。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中国·北京 2008年4月24日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430,641,750.46 | 359,621,299.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83,680.00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 | 79,616,659.16 | 53,728,900.95 |
预付款项 | 3 | 4,922,311.62 | 1,224,453.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51,750.00 | 308,000.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 | 6,607,156.98 | 2,072,903.9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 | 5,213,967.71 | 1,437,642.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7,053,595.93 | 422,376,881.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2,441,459.03 | 2,160,899.1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 | 737,962,054.58 | 781,790,420.05 |
在建工程 | 8 | 7,272,589.32 | 249,054.00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9 | 110,030,509.21 | 114,410,970.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 | 1,150,131.12 | 98,045.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 | 3,735,592.14 | 381,261.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2,592,335.40 | 949,090,650.45 | |
资产总计 | 1,389,645,931.33 | 1,371,467,531.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 | 17,855,914.47 | 10,969,073.34 |
预收款项 | 14 | 5,469,645.89 | 4,151,093.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 | 19,171,123.26 | 16,338,453.68 |
应交税费 | 16 | 11,167,975.56 | 13,506,294.29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7 | 21,023,375.27 | 16,508,836.81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 | 818,987.07 | 3,493,251.76 |
流动负债合计 | 75,507,021.52 | 64,967,003.6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75,507,021.52 | 64,967,003.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 | 297,810,000.00 | 297,810,000.00 |
资本公积 | 20 | 524,769,094.16 | 583,909,094.16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1 | 173,170,462.88 | 158,650,868.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2 | 166,428,681.43 | 122,739,172.0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2,178,238.47 | 1,163,109,134.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 | 151,960,671.34 | 143,391,393.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4,138,909.81 | 1,306,500,528.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89,645,931.33 | 1,371,467,531.69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进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昭
(下转A52版)
(上接A50版)
3、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NZ字第020096号),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部分航空性业务资产的帐面净值为32,962.53万元;2007年度与该部分航空性业务资产相关的收入总额为13,759.36万元,净利润总额为5,111.43万元,按评估净值51,623.41万元计算,净资产收益率为9.90% 。预计2008年利润总额为7,433.49万元;2009年利润总额为8,161.21万元;2010年利润总额为8,971.66万元。
4、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聘请了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该中介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字[2008]016号评估报告,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航空性业务资产帐面净值为32,962.53万元,评估净值为51,623.41万元,评估增值18,660.88万元,增值率为56.60%。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建(构) 筑 物 | 31,901.17 | 31,901.17 | 48,023.42 | 16,122.25 | 50.54 |
设 备 | 1,061.36 | 1,061.36 | 3,599.99 | 2,538.63 | 239.20 |
资产合计 | 32,962.53 | 32,962.53 | 51,623.41 | 18,660.88 | 56.60 |
5、转让标的
本公司收购的空港集团公司拥有的航空性业务资产,转让总价款为51,623.41万元。本次收购由公司使用自有货币资金购买,与公司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列示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相关。
6、本次资产收购已经出让方空港集团公司董事会、受让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目前,本次资产收购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审查批准,待其批准后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二)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1、本公司收购的空港集团公司持有的空港地勤服务公司95%的股权和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的空港地勤服务公司5%的股权,属于股权投资,该项股权以及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的资产上无设定质押、抵押,无他人设立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股权以及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资产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事项。该项股权的所在地厦门。
2、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7日,现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其中: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900万元,占95%的股份;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占5%的股份。
业务范围: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按批准证书经营);2、组织国内航空旅客包机业务;3、代理国内、国际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和行李运输保险业务;4、提供商务咨询、翻译业务;5、提供航班生产保障的特种车辆与设备服务;6、提供航空货物、邮件、行李的装卸、行李分捡和集装设备管理服务;7、飞机客舱清洁、清水、污水、航空垃圾的处理服务;8、机坪卫生清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是从事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地面服务业务的公司,代理国航、东航等17家国内航空公司及日航、泰航等18家境外航空公司在厦门机场的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公司代理各航空公司客票销售业务及补票业务;代理销售航空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行李保险;代理销售长途客运车票;经营机场贵宾业务,是中国机场协会贵宾服务委员会的会员单位。
公司下设有特种车辆设备部、装卸保障部、客舱保洁部、值机服务部、旅客服务部、贵宾服务部及配载中心等七个运行部门,拥有各类特种车辆及设备近500部,有贵宾服务场地近4000平方米。公司为航空公司提供平衡配载、客舱清洁、特种车辆保障、货物邮件行李装卸等服务;为进出港旅客提供广播问讯、行李托运、登机引导、特殊旅客保障等服务;为政务、商务高端旅客提供头等舱候机室、贵宾室等服务;为公众提供售票、航班信息查询等服务。公司还承担了厦门机场“海空联运”、“陆空联运”、“空空中转”三大联运项目的主要服务工作,为将厦门机场打造成最具经济性、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国际枢纽机场不断开发精品服务、创新顾客需求、提升品牌价值。
3、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NZ字第020099号),截止2007年12月31日,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资产总额8,008万元,负债4,146万元,所有者权益3,862万元。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航空业务分成收入、贵宾及头等舱收入、其它收入。2006年营业收入6,082万元,净利润168万元;2007年营业收入7,254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9.27%;净利润615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66.07%;其中营业收入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贵宾室收入的增加。2007年度,地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5.92%。
4、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聘请了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该中介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字[2008]018号评估报告,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62万元,评估价值为5,339.00万元,评估增值1,477万元,增值率为38.24%。评估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该评估报告,预计空港地勤服务公司2008年净利润为566万元;2009年净利润为548万元;2010年净利润为550万元。
5、股权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空港集团公司持有的空港地勤服务公司95%的股权和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的空港地勤服务公司5%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339.00万元。其中支付给空港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为5,072.05万元,支付给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为266.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由公司使用自有货币资金购买,与公司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列示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相关。
6、本次股权转让已经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董事会、出让方空港集团公司董事会、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会,受让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目前,该股权转让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审查批准,待其批准后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厦门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与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空港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空港机务公司签署的《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
鉴于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为了进一步理清厦门机场各主业公司在航空主营业务方面的业务关系,明确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在相关航空业务收入的分配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民用航空局民航发[2007]15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各方就航空业务收入划分达成协议
(四)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
公司拟按815万元/年的价格向控股股东空港集团公司租赁其拥有的上述航空性业务资产营运所必须的相关土地使用权(使用面积共计195万平方米)。
空港集团公司保证合法拥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并有有效的处分权;该租赁土地上未设定任何担保和其他第三方权益;并保证该租赁土地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拟于2008年4月24日签署的《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性业务资产转让协议》
1、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本次事项的交易金额为51,623.41万元。资产转让生效日为本次资产转让自目标资产转让获得政府有关机构同意,且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个月第一天起生效。
2、在资产转让生效后10日内,公司应支付25,000.00万元资产转让价款与空港集团公司;在2008年12月1日前, 公司应支付12,000.00万元资产转让价款与空港集团公司;其余资产转让价款计14,623.41万元,公司应在2009年3月31日前支付。
3、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字[2008]012号评估报告,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航空性业务资产帐面净值为32,962.53万元,评估净值为51,623.41万元,评估增值18,660.88万元,增值率为56.60%。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建(构) 筑 物 | 31,901.17 | 31,901.17 | 48,023.42 | 16,122.25 | 50.54 |
设 备 | 1,061.36 | 1,061.36 | 3,599.99 | 2,538.63 | 239.20 |
资产合计 | 32,962.53 | 32,962.53 | 51,623.41 | 18,660.88 | 56.60 |
评估增值说明:(1)由于大部分工程项目系上世纪80至90年代建设,工程造价经历了长期的通货膨胀导致评估增值;(2)评估计算成新率时采用的工程预计剩余经济年限与企业会计折旧剩余年限不完全一致而产生评估增值;(3)大部分设备会计计提折旧年限比评估经济使用年限短,目前尚可正常使用,账面净值较低,导致评估增值。
经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协商确定,以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上述评估价值作为本次资产转让的定价依据,本次资产转让总价款为51,623.41万元。
4、业务收入归属
双方同意,自本次资产转让生效之日起,与目标资产相关的原属于空港集团公司的下述业务收入全部归属于公司,明细如下:
(1)向国内航空公司收取的起降费的100%、停场费的100%、旅客服务费7%、旅检费60%、货邮安检费100%、特种车辆使用费的15%、飞机勤务费的3%、
(2)向国际及港澳航班收取的起降费100%、停场费100%、旅客安检费60%、货邮安检费100%、地面服务费(外航客机)4.3%、特种车辆使用费的15% 。
(二)本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签署《厦门国际航空港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根据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事项的交易金额为5,339.00万元。股权转让生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空港集团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50%计25,360,250.00元;在股权转让生效后10日内,公司向空港集团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50%计25,360,250.00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2,669,500.00元。
2、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该协议应取得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董事会、空港集团公司董事会、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同意,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3、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字[2008]018号评估报告,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空港地勤服务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62万元,评估价值为5,339.00万元,评估增值1,477万元,增值率为38.24%。评估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
经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确定,以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5,339.00万元。
(三)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拟于2008年4月24日重新签署《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
1、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划分
(1)、起降费,100%归属公司;
(2)、停场费,100%归属公司;
(3)、客桥费,70%归属公司;3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4)、旅客服务费,100%归属公司;
(5)、安检费,100%归属公司。
2、内地航空公司地面服务收费项目划分
(1)、配栽、通讯、集装设备管理及旅客与行李服务费用,10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2)、货物和邮件服务费用,80%归属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2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3)、客梯、装卸和地面运输服务费用,10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4)、飞机服务费用,10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5)、飞机勤务费用,3%归属公司;97%归属空港机务公司。
3、国际及港澳航班地面服务收费项目划分
(1)、地面服务收费基本收费
A、国际及港澳航班客机地面服务收费,73.3%归属公司;2.7%归属于空港机务公司;16.8%归属于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该地面服务费其余的1.8%、5.4%分别归属于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仓储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
B、国际及港澳航班全货机机地面服务收费,39%归属空港集团公司,41%归属于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该地面服务费其余的5%、15%分别归属于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仓储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
(2)、特种车辆使用费,15%归属公司,85%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3)、客/货舱服务(含清洁)费用,100%归属空港地勤服务公司;
(4)、机务用车费用,100%归属空港机务公司。
4、上述航空性业务收入由公司统一与各航空公司签约并统一收取。在公司收到各航空公司上述业务收入后的当月,公司应将上述业务收入按本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并将属于空港集团公司、空港机务公司、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的款项划往其各自指定的账户。
(四)本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拟于2008年4月24日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公司拟按815万元/年的价格租赁控股股东空港集团公司租赁相关航空性业务资产营运所必须的相关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95万平方米。
2、租赁土地的租赁期为二十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平原则,由双方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3、在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的前三年内,租金每年为815万元,租金维持不变。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而且,在租赁期第四年和第五年,年租金不超过租赁期第一年租金的10%。
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租赁土地的租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的:进一步增强公司机场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使公司形成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
一、有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通过公司向空港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航空性业务资产、租赁相关土地使用权,并据此与空港集团公司重新划分航空业务收入分成比例。公司拥有了厦门机场绝大多数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和航空业务收入,空港集团公司只拥有货机坪资产和与之相关的外航货机地面服务费的39%;和其子公司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拥有内航飞机勤务的97%、外航客机地面服务费的2.7%、外航机务用车费的100%,2007年度该部分分成收入仅约占厦门机场年度航空主业收入的6%。此外在《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中规定:“航空性业务收入由公司统一与各航空公司签约并统一收取,再按本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配。”。自此,公司将成为厦门国际航空港的运营管理主体,公司在航空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将全面提高。
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NZ字第020096号、020099号),此次收购的航空性业务资产和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股权,在2007年度与之相关的总收入为21,013.36 万元,帐面资产净值为36,824.53万元,净利润为5,726.43万元。经公司预测,上述交易资产和股权相关的利润总额如下:2008年度的利润总额为8,124.49万元,2009年度的利润总额为8,846.21万元,2010年度的利润总额为9,676.66万元。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强化航空主业的进一步做强做优,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壮大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
三、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抵抗风险能力。
本次资产购买后,公司将拥有飞行区相关资产和机场地勤服务类资产等,使公司从以候机楼服务业务和空运货站业务为主向机场整体运营业务转变,延伸了产业链条,使公司具有了较强竟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从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抵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和增强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竞争的地位和优势。
总之,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本公司将基本全面拥有厦门机场航空性业务资产,使得公司形成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完整的航空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本公司将向厦门机场运营管理主体方向转变,与航空港集团公司的责权利将更加清晰,从而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航空业务的扩张,符合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徐柏龄先生、张斌生先生、黄世忠先生、凌建明先生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内容遵循了相关政策规定,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对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航空性业务资产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飞行区及其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2008]016号、018号《资产评估报告》
4、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书》
5、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签署的《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航空性业务资产转让协议》
6、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空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厦门国
际航空港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7、公司与空港地勤服务公司、空港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空港机务公司签署的《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
8、公司与空港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9、本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
10、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空港集
团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的《审计报告》
11、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地勤服
务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的《审计报告》
12、 空港地勤服务公司董事会、出让方空港集团公司、房地产
开发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倜傥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08-010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0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交易金额 | 结算方式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告特许经营权 | 市场定价原则 | 5,000,000.00 | 现金 |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 广告特许经营权 | 市场定价原则 | 6,20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停车场租赁 | 市场定价原则 | 1,80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安检护卫人员聘用费及补贴 | 市场定价原则 | 1,900,000.00 | 现金 |
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号候机楼卫生保洁 | 市场定价原则 | 82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 | 3号候机楼植物租摆 | 市场定价原则 | 80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26,00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管理费 | 市场定价原则 | 600,000.00 | 现金 |
2、销售材料及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交易金额 | 结算方式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 | 市场定价原则 | 7,400,000.00 | 现金 |
福建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 | 租赁 | 市场定价原则 | 560,000.00 | 现金 |
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租赁 | 市场定价原则 | 1,100,000.00 | 现金 |
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货物地面处理费 | 市场定价原则 | 6,800,000.00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机电服务 | 市场定价原则 | 无法预计 | 现金 |
3、代收代付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交易金额 | 结算方式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旅客服务费收入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无法预计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外航地面服务费收入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无法预计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检查费收入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无法预计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货物航空地面服务收入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无法预计 | 现金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廊桥使用费收入 | 政府指令性价格 | 无法预计 | 现金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港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8%的股份。航空港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8156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办理航空运输业务;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汽车的客货运输等。
2、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勤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17日,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按批准证书经营);2、组织国内航空旅客包机业务;3、代理国内、国际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和行李运输保险业务;4、提供商务咨询、翻译服务;5、提供航班生产保障的特种车辆与设备服务;6、提供航空货物、邮件、行李的装卸、行李分拣和集装设备管理服务;7、飞机客舱清洁、清水、污水、航空垃圾的处理服务;8、机坪卫生清洁服务。
3、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务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刘晓明,经营范围主要有:1、航空器地面一般勤务;2、航空器过站、航行前、航行后例行检查;3、航空器非例行服务;4、航空器材的供应与管理;5、航空器清洁;6、航空器维修资料及地面专用工具设备、场地的提供;7、航空器A检。
4、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按批准证书经营);2、代理航空货运保险业务;3、承办航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包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
5、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花卉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倜傥,主要经营蝴蝶兰、四季草花的规模生产;各类花卉苗木的批发、零售;盆栽租赁及承接园林绿化施工、绿地养护等业务,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绿化资质。
6、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物业”) 成立于 2006年8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业务及专项保洁业务。
7、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空港”)成立于 2003年4月7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元,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空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航空配餐业务;航空运输货物装卸、搬运、分拣、计量、包装、理货、仓储;国际、国内航空货运有关文件单证制作;侯机楼经营业务;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广告;成品油零售;餐饮;宾馆;车辆维修;物业管理;租赁;停车场业务;机场区域内的其他商业经营;土地房产开发;旅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航空港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2、地勤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机务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4、货代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5、花卉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6、佰翔物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7、福州空港: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四)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没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对机电设备服务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航空港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专营合同》,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授予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前园林广场范围内经营广告业务的专营权。
(2)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能源保障协议》,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本公司一、二、三号候机楼及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大楼耗用的水电费。该项关联交易是由于航空港集团公司负责保障厦门机场各种能源的提供和协调各单位的使用,故该关联交易在可预见的将来,仍会持续发生。其收费标准根据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并根据民航总局文件规定加收25%的管理费。
(3)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停车场租赁合同》,租入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东停车场,该项关联交易是由于3号候机楼东停车场是本公司为旅客提供服务的要件,通过向航空港集团公司租入该停车场,一方面为旅客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又通过收取停车费方式取得一定的收益。
(4) 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安检护卫人员聘用协议》,由本公司向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聘用安检护卫人员。该项关联交易是向航空港集团公司聘用安检护卫人员维护候机楼的秩序,以保障候机楼生产运行的有序运作。
(5)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及《廊桥使用费收入划分协议》。协议规定本公司对旅客服务费收入、外航地面服务费收入、安全检查费、廊桥使用费收入的分成比例分别为93%、69%、40%、70%;货物与邮件处理费以及货机服务费根据民航总局等部门的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的价格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向各航空公司结算。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在代向各航空公司进行结算并在收到账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的分成款支付给本公司。由于本公司航空业务收入是由控股股东航空港集团公司负责统一向各航空公司结算,产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6)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物资设备采购收费及服务标准管理规定》,公司委托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进行设备及物资采购。
上述关联交易作价原则和标准都遵循民航总局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文件、批文、行业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开定价原则,作价公平合理、运作符合常规,不损害公司和关联交易方的利益。
(7)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空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机电设备服务招标,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偶然发生的机电服务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故无法预计2008年交易金额。
2、本公司与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参照公开市场定价原则,本公司与厦门佰翔物业有限公司订立3号候机楼卫生保洁合同,由对方提供3号候机楼内地面、外墙、玻璃及室内清洗服务。由对方提供3号候机楼内地面、外墙、玻璃及室内清洗服务,减少公司设备、人工成本等方面的支出。
3、本公司与地勤公司、机务公司、货代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参照公开市场定价原则,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分别与地勤公司、机务公司、货代公司订立《航空营业、办公用地出租合同》,出租范围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大楼 ,关联企业地勤公司、机务公司、货代公司 由于在候机楼和空运货站大楼内开展业务,必须向我司租赁候机楼场地,这是公司与这些关联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须的业务,这些业务仍继续存在。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系为货主(包括货主的代理人等)提供航空货物地面处理服务。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向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航空货物地面处理服务,按照公开市场价格结算,确认货物地面处理费收入。
4、本公司与花卉科技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3号候机楼植物租摆协议》,由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3号候机楼内公共区域及头等舱、贵宾室及办公室等场所的盆栽租摆事宜。
5、本公司与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与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专营合同》,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授予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在福州长乐机场候机楼范围内经营广告业务的专营权。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中,在航空港集团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王倜傥先生、林杰先生、刘晓明先生、周培坤先生、梁志刚先生回避了表决, 董事钱进群先生、王加成先生和独立董事徐柏龄先生、张斌生先生、黄世忠先生、凌建明先生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徐柏龄先生、张斌生先生、黄世忠先生、凌建明先生参与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比较合理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航空业务收入划分协议》。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
2、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廊桥使用费收入划分协议》。期限自2006年12月3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3、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能源保障协议》,于1995年8月6日生效,期限永续。
4、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停车场租赁合同》,租入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前停车场,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租金为1,800,000.00元。每年续签一次。
5、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候机楼《航空营业、办公用地出租合同》,出租范围包括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的值机柜台、头等舱休息室、收费柜台、售票、补票柜台、7号登机口候机区的VIP室和航空办公用地及所附属设施和设备,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7,400,840.00元。上述合同均到期续签。
6、本公司与福建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号候机楼《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出租范围包括位于3#候机楼东指廊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年租金555,360.00元。合同到期续签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与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出租范围包括位于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大楼3楼大厅的办公室及位于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大楼三区的仓库,租赁期限自2003年9月18日至2006年9月17日,并已续签至2009年9月17日。 合同年租金1,100,000.00元。
8、本公司与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订立《3号候机楼卫生保洁合同》,由对方提供3号候机楼内地面、外墙、玻璃及室内清洗服务,期限自2007年7 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合同年服务费为820,000.00元。每年续签一次。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专营合同》,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授予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3号候机楼前园林广场范围内经营广告业务的专营权,期限自2006年9月1日开始,每年续签一次。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与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专营合同》,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授予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在福州长乐机场候机楼范围内经营广告业务的专营权,期限自2006年9月1日开始,每年续签一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倜傥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