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督察范围将扩大
2008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记者近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扩大派出规划督察员试点的覆盖范围,陆续向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省会城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谈到,在全面实施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的同时,将督促各省份也建立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层级监督体系,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规划督察还要适应职能转变的需要,逐步扩展到住房保障和城中村改造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督察。
随着规划督察制度的建立和规模扩大,将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员队伍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将继续选聘符合条件的老同志担任督察员,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研究增加一部分在职同志通过异地交叉挂职的方式担任督察员的可行性,加快建设一支坚持原则、精通业务、富有成效的规划督察队伍。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国建立和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据介绍,2006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目前已向南京等18个城市派出两批共27名规划督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