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抓住煤炭行业发展良好契机,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认真论证,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同煤集团所拥有的部分煤矿资产。为此,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17日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停牌。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和论证,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展开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但由于此期间我国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研究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收购同煤集团的煤炭资产的具体操作方案,推进评估、审计工作进程。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4月29日10时30分复牌。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现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临时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2008-018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8:30在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委托表决1人,独立董事朱晓喜先生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余志强先生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99,262,267.28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9,926,226.73元。
公司拟定了以2007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6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33,896,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664,185,073.15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发起人股东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核准与大同市新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为大同市新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销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修改章程中关于发起人股东的条款,使公司章程中发起人股东名称与现在的发起人股东名称一致,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涉及修改的内容如下: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为“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核准与大同市新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为大同市新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销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为使公司监事会能更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涉及修改的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设副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永平先生、李泽民先生、王保玉先生、张忠义先生、曹贤庆先生、贾海棠先生、许全平先生、李成生先生、张宝山先生、赵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晓喜先生、邓万凰女士、王稼琼先生、祁永忠先生、余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8、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5月13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037003。
3、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会议咨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联系电话:0352-7010476
传 真:0352-701107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回执
截止2008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8 年 月 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永平先生,1959年7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挖金湾矿矿长、同家粱矿矿长、晋华宫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泽民先生,1952年8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大斗沟矿副矿长、煤峪口矿矿长、四台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劳动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书记,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保玉先生,1953年6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大同矿务局四老沟矿党委书记,大同矿务局党委副书记。现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忠义先生, 1956年10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同矿务局财务处成本科科长、大同矿务局财务处处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曹贤庆先生, 1965年2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法制科科长、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副处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
贾海棠先生, 1954年1月出生,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师。曾任马脊梁矿副矿长、忻州窑矿矿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塔山指挥部副主任;现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许全平先生, 1958年11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矿长助理、副矿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大斗沟矿矿长;现任煤峪口矿矿长。
李成生先生, 1961年6月出生,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岗矿技术科科长、雁崖矿副总工程师、四老沟矿总工程师、四老沟矿副矿长;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四老沟矿矿长。
赵克先生,1956年6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任秦皇岛港务局防污设备厂副厂长兼煤四期筹备组副长、秦皇岛港务局第五港务公司经理、秦皇岛港务局副局长、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张宝山先生,1953年8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忻州窑矿矿长、大同矿务局副局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总经理、中共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山西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济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董事长、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朱晓喜先生,1942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雁崖矿副总工程师、大同矿务局科研所副所长、大同矿务局副局长、大同矿务局代局长、大同矿务局局长、大同矿务局党委书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退休。
邓万凰女士,1940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科长、处长、副主任,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任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任副行长、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华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退休,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副会长,房地产开发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稼琼先生,1964年6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物资学院院长,社会兼职中国软科学研究会会员,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高级会员,中国数量经济研究会会员,淮南市政府顾问,北方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余志强先生,1961年12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律师。曾任大同矿务局机电处设备库保卫干事、局劳动服务总公司煤管处保卫干事、局劳动服务总公司监察处干事、局劳动服务总公司干部处干事、科长;现任山西大同矿区律师事务所、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
祁永忠先生,1961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大同矿务局裕隆实业公司财务科科长、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大同矿务局白洞矿财务科科长、会计师,北京万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会计师,大同市永和食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会计师,白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物资贸易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白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主任秘书、财务部部长、会计师、副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2008-019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立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2007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未经审计;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现提名张立和先生、白新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张立和,男,汉族,北京市丰台区人,1951年2月出生,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山西省党委校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政工师,现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纪书记。
工作简历
1968.12 山西省山阴县插队,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工人;
1978.07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党办公室秘书
1982.10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党办室副主任;
1985.04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矿办室主任;
1988.07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副矿长
1992.12 武警水电指挥部企业局大校、副局长
1999.11 大同矿务局副局长
2000.06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06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白新哲,男,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钢计划财务部驻设备部财务科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师,1997年10月任南通宝钢新日制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2000年4月任宝钢集团审计部主任管理师,2006年8月任宝钢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内部审计组综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