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海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的公告
2008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8-013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海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的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李海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
一、关注函内容概述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无异议。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于1999年4月至2001年9月任公司董事,因公司曾违规向原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巨额资金,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包括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涛)于2004年8月1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二、公司反馈意见
李海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将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于2008年5月9日上午9:00时,在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如李海涛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公司将全力配合其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其本人也已作出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