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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6、审议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投资上海新华文化广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8日,截至该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九江路60号1楼三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

    ⑴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⑵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宜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九江路60号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人:王左国、徐峥嵘

    电话(传真):021-61371336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预定半天。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8-02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截至2008年4月28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置入资产情况

    置入资产中,上海贝塔斯曼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新华书店储运代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34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产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41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产中已完成过户手续36处(另有计604平方米房产土地来源性质由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产证正在积极办理之中),剩余5处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暨整改计划》、上海证监局《关于新华传媒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集团”)董事会决议,新华集团已于2007年12月28日将截至2007年12月20日仍未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的房产按2006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的评估价格加自2006年11月以来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合计38,169,757.92元以现金返还给本公司。尚在办理中的剩余5处房产今后若全部或部分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将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给新华集团(详见2007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07-055号公告)。

    (二)关于置出资产情况

    置出资产中,车辆、商标、部分自有物业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长期股权投资产权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除权益法核算单位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外,其余公司均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前次《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沪上会整资评报(2008)第110号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8 年4月24日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沪上会整资评报(2008)第110号

    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项目名称: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委托方: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

    被评估企业: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范围: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目的:为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 2007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

    评估结果:净资产清查调整后帐面值为12,278,176.85元,评估值为124,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评估增值111,721,823.15元,评估增值率909.92%。

    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8 年4月24日,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日期至2008年12月30日止。

    评估报告只能由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特别事项说明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评估师:陈晓松

    注册资产评估师: 杨建平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 唐丽敏

    2008 年4月24日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客观的。

    (二)我们与被评估企业在过去、现时和将来都没有利益关系。我们与委托方及其相关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和偏见。

    (三)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规定。

    (四)我们执行本项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企业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我们对评估对象和范围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是我们仅对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六)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沪上会整资评报(2008)第110 号

    正文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本报告评估目的所涉及的被评估企业的企业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被评估企业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企业价值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委托方: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简称: 中润解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8000366730

    住所:江场西路395号103—7室

    法定代表人:范幼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策划(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二OO五年七月六日至二O二五年七月五日

    被评估企业: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简称: 嘉美广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062011433

    组织机构代码证:13467605-7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601室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99号联通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叶再长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材料、非金银工艺美术品、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通讯、自动化控制、环保、生物的“四技服务”。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电器,环保设备,办公用品,非专控通讯技术设备的批发、零售,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会务服务,电信增值业务(见许可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二OOO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二O二O年六月二十六日

    嘉美广告成立于2000年6月,至2004年5月,嘉美广告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上海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2004上金验字094号”《验资报告》。

    2007年4月2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嘉美广告原股东叶再长、沙海分别将60%股权、40%股权转让给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转让后,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嘉美广告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经于2007年4月2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由此嘉美广告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嘉美广告主营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公2002年4月通过招标成为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在历经六年的广告总代理中,将《新闻晚报》从传统的媒体信息平台转变成为现代先进的媒体营销平台。公司在2004年面对平面媒体普遍下滑的不利环境,敢于打破游戏规则,建立报业营销的新标准,成立了房产、汽车、3C、旅游、金融等八个采编经营合一工作室,具有一定的创意、策划、活动及版面专题的运作及执行能力。

    嘉美广告所经营的《新闻晚报》,广告产值每年有较大增幅。嘉美广告荣获中国广告风云榜“2005-2006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广告公司100强”称号,2006年度还荣获静安区广告企业纳税20强。

    截至评估基准日,嘉美广告提供的主要劳务内容为经营《新闻晚报》广告与之相配套的其他业务,并将部分业务分包给受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嘉美直复营销广告有限公司)。2008年1月,嘉美广告与上海新闻晚报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双方约定嘉美广告为解放日报业集团所属《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总代理商,对总代理期限10年、形式和主要指标等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根据嘉美广告提供的有关资料,被评估企业已经承诺其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嘉美直复营销广告有限公司)无条件将与嘉美广告目前经营的广告、广告衍生业务相关的所有经营性业务转入至嘉美广告,不会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被评估企业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新《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营业税率5%,2007年企业所得税率33%,自2008年起法定税率调整为25%。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    元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上表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会计报表,其中2005年度、2006年度报表未经审计、2007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08)第22656 号。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沪传媒董字2008001号)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范围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39,345,897.33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559,482.71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0

    其他资产账面金额: 133,612.36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40,038,992.40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27,760,815.55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27,760,815.55元

    净 资 产账面金额: 12,278,176.85元

    基准日会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08)第22656号。

    其中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或受控状态。

    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内容为《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权。除此以外被评估企业无其他账外有形及无形资产。

    嘉美广告目前办公地点位于长宁区汇川路99号联通大厦16楼,系租赁。

    上述委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对外抵押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所谓持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紧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更好地反映委估对象的当前价值,有利于本项目评估目的顺利实现,并尽可能选取与实施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财务报告日,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商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7 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标准。

    六、评估原则

    企业价值评估的原则是调节资产评估委托方、被评估企业以及评估业务相关各方在资产评估中相互关系、规范评估行为和业务的准则。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们遵循的工作原则是:

    独立性原则——在评估过程中不受资产评估业务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

    客观性原则——各项评估参数的选择、预测、推理和逻辑判断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建立在资产、市场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现实基础上。

    科学性原则——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委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专业性原则——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保证评估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委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评估适用的经济原则是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在贡献原则的指导下,我们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在整体资产构成中的重要性,而不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替代原则是指当同时存在几种效能相同的资产时,有经验的买方总是会选择购买较低价的产品,因此评估结果将充分地考虑资产的可选择性和替代性;预期原则要求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委估对象未来的获利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有效期限,因为资产的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取决于该项资产的未来效用及获利能力。

    本项评估所遵循的其他公认的原则主要是资产持续经营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是指评估时假定委估对象将按目前的用途和方式继续使用。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是假设被评估企业的权属主体全部或部分地有所改变,从而导致资产的价值将依据新的权利主体为获得该等资产所需花费的货币量来计算。

    七、评估遵循的资产评估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9、《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八、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3、《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

    5、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财企[2001]802号);

    6、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第378号令);

    7、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2001]第14号);

    8、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国资委第3号令);

    9、与评估有关的章程、合同与其他法律文书。

    (二)行为依据

    1、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沪传媒董字2008001号)

    2、业务委托书。

    (三)产权依据

    1、被评估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4上金验字094号”《验资报告》),有关股权转让协议;

    2、《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

    3、房屋租赁协议、

    4、车牌号码〔沪EC2208〕、〔沪D23950〕、〔沪D73131〕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四)取价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会计报表和资产清单及其他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

    3、企业近3年历史损益资料;企业经营业务价格收费标准;企业提供的未来五年盈利预测资料;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九、评估方法

    目前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主要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等,常用的是单项资产加和法、收益现值法,市场比较法需要一个活跃成熟的资本市场,而就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看,受诸多客观条件限制,资本市场还不尽完善,故一般情况下市场比较法的采用是非常谨慎的。

    单项资产加和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仅从历史投入(即构建资产)角度考虑企业价值,而没有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企业运行效率角度考虑;另一方面,往往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本次评估的嘉美广告是平面媒体广告代理企业,企业除了有限的实物的资产外,还具有诸如品牌、商誉、经营权、管理理念和人才优势、发行网络、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故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可能无法完全体现企业整体价值。

    考虑上述因素外,评估人员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分析三方面对本评估项目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作出了适用性判断,认为收益现值法是对被评估企业股权资产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是取得预期收益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因此,从投资人及企业的角度来说,收益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因为企业价值的高低应主要取决于其未来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不是现存资产的多少。

    一个具有较高获利能力的企业或未来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企业价值评估应当采用收益法。

    计算公式为: P =■

    式中: P——评估值(折现值);

    n——预期收益年限

    r——折现率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当收益期有限时,Fn中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1、n的取值

    本项评估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为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1)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是为巩固本身平面媒体广告代理优势地位;

    2)被评估企业主要劳务内容为经营《新闻晚报》广告与之相配的业务内容,其与上海新闻晚报经营有限公司签定的《新闻晚报》2008-2017年广告代理协议,合同期限10年,即从2008年1月1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广告代理合同期限10年,故按谨慎原则,收益期限按广告代理合同期限10年评估测算。

    本项评估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持续经营的收益分为前后两段,首先预测前段(5年)各年的净利润,再假设从第六年起至第十年,以后各年收益保持不变,最后将10年间企业未来收益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进行折现求和。

    2、收益Fi预测中主要数据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预测的基础

    被评估企业的主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广告代理收入,广告业务主要来源《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收入, 成本主要系核算支付给上海新闻晚报经营有限公司的总代理广告成本,本次评估主要考虑《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收入及其成本。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被评估企业已经承诺其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嘉美直复营销广告有限公司)无条件将与嘉美广告目前经营的广告、广告衍生业务相关的所有经营性业务转入至嘉美广告,不会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故本报告设定原评估企业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嘉美直复营销广告有限公司)分包收入已全部注入被评估企业。被评估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与上海新闻晚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约定,乙方应于各代理年度向甲方支付的广告总代理款项为乙方当年度广告营业额的70%,故此本报告设定广告收入和广告代理成本保持一定的比例70%,不发生变动;

    3、折现率r

    折现率是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本质应该是一种投资回报率(投资收益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在正常情况下,折现率的大小与投资风险的大小成正比,风险越大,折现率越高,反之则低。

    本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折现率。

    基本公式:

    r=Rf+βi(Rm-Rf)    

    式中:

    Ri—在给定风险水平条件下资产i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本评估项目反映的是被评估企业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

    Rf——无风险投资收益率;

    βi——投资于资产i的风险矫正系数,对资本市场系统风险变化的敏感程度;本评估项目反映的是被评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幅度;

    Rm——资本市场的平均投资收益率。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目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汇总审核、提交报告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了解委托方、被评估企业、评估目的和评估相关情况,接受评估委托,商定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评估对象和范围,商定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与委托方订立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按规定作出承诺,商定评估工作联系和协调方式;

    (二)组成评估项目组,拟订评估计划方案,现场调查,并商请被评估企业的配合;

    (三)指导被评估企业对委估范围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验证,在此基础上详细填写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准备并提供评估所需的各种资料;

    (四)到被评估企业及委估资产现场,听取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估对象历史和现状的介绍,查验了解主要委估资产的权属资料、成本资料和使用、管理、改良、保养维修情况,对被评估企业填写的各种资产清查评估明细(申报)表的内容和数额进行实物核对、勘查和检测鉴定,并与被评估企业的账表内容、数据和财会原始凭证进行抽查核对,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取证;

    (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现场作业了解的情况、搜集的资料以及被评估企业和委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计算公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和相关参数资料,评定估算委估对象的评估值;

    (六)根据评估人员对委估对象的初步评估结果,评估项目组进行汇总分析,防止发生偏差、重复和遗漏,对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并撰写评估说明;

    (七)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和分析调整后的评估结果,征询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反馈意见,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经内部三级审核,向委托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一、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建立在如下假设前提的基础上:

    此次评估,是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进行的。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企业仍按原先设计使用,包括保留企业现时所处的位置,保持原有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风格,在原有资产要素构成或必要的调整基础上继续经营。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理解企业持续经营还包括了企业继续经营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满足及适合市场的需要,并从中持续地产生效益。

    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保持企业的正常运作。假设公司经营者能够在未来经营年度按公司既定发展目标、方针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脱离既定的发展轨迹;

    (3)假设企业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4)本次评估是以假定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各项预测资料是真实的、正确的为依据。

    特殊假设:

    (1)嘉美广告投资经营规模假定保持不变,不考虑扩大再投资,每年所获得净利润不再追加投资。

    (2)假定企业目前经营赖以依托的重大合同持续有效,如目前企业经营所依赖的业务基本合同等持续有效,企业部分租赁的场地价格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浮动,不会因评估目的的实现或其他的原因导致此类合同的终止或中断;

    (3)企业的人员工资政策、营销政策等维持目前的执行状况,不会因评估目的的实现而发生重大改变;

    (4)企业面临的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评估目的的实现而产生根本的改变;

    (5)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

    (6) 仅对被评估企业未来5年的净利润进行预测,即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自第6年起至第10年将保持在第5年(即2012年)水平。

    (7)假定嘉美广告所代理的《新闻晚报》报刊未来的市场份额不下降,广告刊例价不下降,并保持增长趋势。

    (8)假设广告代理费及其有关结算等关联业务是公允的。

    (9)盈利预测根据截至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已知的情况和资料提出,预测基于一定的假设,预测的实现取决于一定的条件:被评估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与上海新闻晚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约定,乙方应于各代理年度向甲方支付的广告总代理款项为乙方当年度广告营业额的70%,故此本报告设定广告收入和广告代理成本保持一定的比例70%,不发生变动;同时被评估企业已经承诺其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嘉美直复营销广告有限公司)无条件将与嘉美广告目前经营的广告、广告衍生业务相关的所有经营性业务转入至嘉美广告,不会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十二、评估结论

    经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程序评估,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07 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

    净资产清查调整后帐面值为12,278,176.85元,评估值为124,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评估增值111,721,823.15元,评估增值率909.92%。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建立在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前提发生较大变化时,会对评估值造成重大影响。

    2、由于评估目的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企业净资产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的,以企业净资产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3、本评估报告仅为本项目评估目的提供参考价值。一般来说,由于评估目的不同、价值类型不同、评估基准日不同,同样的资产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我们对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5、本评估公司未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评估对与企业价值的评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1、委托方;

    2、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8 年4月24日。

    有效使用日期至2008年12月30日止。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评估师:陈晓松

    注册资产评估师:杨建平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唐丽敏

    2008 年4月24日

    附件

    1、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沪传媒董字2008001号);

    3、被评估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4上金验字094号”《验资报告》),有关股权转让协议;

    4、被评估企业2007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22656号”)审计报告、2006、2005年度会计报表;

    5、《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

    6、房屋租赁协议、

    7、车牌号码〔沪EC2208〕、〔沪D23950〕、〔沪D73131〕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8、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

    9、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的承诺函;

    10、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2、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08)第22656号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信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嘉美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嘉美信息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嘉美信息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翟小民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虞晓江

    中国·上海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信息公司”)系于2000年6月27日由叶再长和沙海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其中叶再长占60%股份(120万),沙海占40%股份(80万)。

    公司截至2004年5月26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系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佰万元。其中叶再长占60%股份(240万),沙海占40%股份(160万)。已由上海金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报告文号为(2004)上金验字094号,公司已办理了相关工商手续。

    根据2007年 4月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叶再长和沙海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新股东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股权变更后,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占100%股份(400万),本次股权变更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同年4月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062011433。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再长。

    公司经营范围为:接承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材料、非金银工艺美术品、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通讯、自动化控制、环保、生物的“四技”服务。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电器,环保设备,办公用品,非专控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代理国内广告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

    提供的主要劳务内容为经营《新闻晚报》等广告及与之相配套的其他业务。

    二、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

    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在本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公司将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且后两个会计年度不能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2292067547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实际利率法与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七)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装修及租入固定资产改良、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电子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取得计价:

    一般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八)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当所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转账,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九)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1、开办费转销方法

    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主要资产的减值

    1、金融工具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若应收款项属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当期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十一)借款费用资本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已完工作的测量。

    (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十三)所得税核算方法。

    所得税是当期的应付所得税及递延税项的总额。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当年应税利润计算得出。应税利润不同于利润表上列报的净利润,因为应税利润并不包括属于以后各年度核算的应税收入或可抵税支出等项目,并且不包括非应税或不可抵税项目。公司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是以资产负债表日规定的或实质上规定的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核算。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销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如果暂时性差异是由商誉,或在某一既不影响纳税利润、也不影响会计利润的交易(除了实际合并)中的其它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下产生的,则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则不予确认。

    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在合营公司的权益产生的应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公司能够控制这些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情况则属例外。

    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通常会计入损益,除非其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也会作为权益项目处理。

    四、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2、新企业所得税法涉及所得税率变化

    本公司原法定税率为33%,自2008年起法定税率调整为25%。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1、项目列示

    2、年末货币资金中不存在抵押、冻结等限制变现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2、 年末应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年末应收账款中, 前五位客户欠款金额共计5,977,357.00元,占总额的     19.55%。

    (三)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2、年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预付账款中,无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下转D126版)

    投资者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叶再长24060
    沙海16040
    合计400100.00

     项目/年度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总资产40,038,992.4031,239,958.0126,016,874.06
    负债27,760,815.5522,054,960.5018,978,451.58
    净资产12,278,176.859,184,997.517,038,422.48

    项 目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营业收入11,500.798,528.168,759.96
    营业成本9,912.797,369.267,126.13
    营业税金及附加216.82111.6293.67
    销售费用181.59128.0475.11
    管理费用330.66411.61270.12
    财务费用35.7711.9023.51
    资产减值损失53.44-3.3852.01
    营业利润769.72499.111,119.39
    营业外支出3.991.751.93
    利润总额765.73497.361,117.46
    所得税费用256.9750.5239.38
    净利润508.76446.841,078.08

    项 目账面金额数 量分布地点现状、特点
    现金126,541.71 财务部帐实相符,正常使用
    运输设备241,271.863辆公司本部帐实相符,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318,210.85142台(套)公司本部帐实相符,正常使用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5519
    办公电子设备3531.67
    专项设备7513.57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5%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30%
    三至四年50%
    四至五年80%
    五年以上100%

    税 种计提基数税率%
    营业税应税营业额5
    上海市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税营业额4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营业额7
    教育费附加应税营业额3
    堤防费应税营业额1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3

    项 目年末数年初数
    现 金126,541.7115,314.56
    银行存款12,279,777.431,460,542.61
    合 计12,406,319.141,475,857.17

    账 龄年末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050,400.22 100.00% 993,553.24 4.13%

    账 龄年初数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771,126.58 98.22% 269,267.50 1.82%
    1至2年268,050.00 1.78% 214,440.00 80%
    合 计15,039,176.58 100.00% 483,707.50  

    账 龄年末数年初数
    金 额比例金 额比例
    1年以内375,576.00100.00%6,135,886.83100.00%

    账 龄年末数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
    个别计提2,990,000.00 84.60% 0.00 0%
    1年以内544,373.91 15.40% 27,218.70 5%
    合    计3,534,373.91 100.00% 27,2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