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发布了《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的实施公告》。本次追送对价主要安排提示如下:
1、追送对价的数量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将根据股改承诺向所有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追送520万股,以公司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103,400,000股计算,每1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可获送0.502901股。
本次追送对价股份,已根据相关规定被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临时保管,并由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追送对价股份承诺事项实施股份变更登记,获得追送对价股份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获得追送对价股份股东按所获追送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故实际需追送股份为5,199,996股,比公司股改时承诺追送的股份数520万股少4股。
2、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
3、追送对象
截止2008 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4、追送对价股份到帐日:2008年4月29日
5、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8年4月29日
6、追送对价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