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孙玉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丰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雪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51,115,667.70 | 3,932,331,232.27 | 0.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51,209,322.47 | 681,961,835.62 | -33.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84 | 1.04 | -19.2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68,923.09 | -184.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 | -16,66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407,920.02 | -107,407,920.02 | -185.7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 | -0.20 | -185.7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0 | -0.20 | -185.71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80 | -23.80 | 减少18.1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80 | -23.80 | 减少18.17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20,044.70 | ||||
合计 | 420,044.7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9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博山万通达建筑安装公司 | 19,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淄博第五棉纺织厂 | 5,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淄博市博山毛巾厂 | 2,3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淄博万通达工业技术研究所 | 2,3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郁蓉 | 2,0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青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敬东 | 1,519,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恒林 | 1,214,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付吉贤 | 1,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红霞 | 99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比上年度期末增长64.83%,主要系受国家纺织品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量下降,导致产品积压。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7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系对公司巨额亏损,无法获得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可能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此问题作了说明,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报告期内,为了挽救本公司目前的财务危机,在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山东银座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座投资”)、山东世界贸易中心(以下简称“世贸中心”)、北京东方航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华”)、山东省通利商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通利商业”)协商的基础之上,本公司董事会初步拟订了与上述五家交易对方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草案),并据此与上述五方签署了《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意向书》(详见公司2008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公告的可能导致上述事项失败的三大根本性制约因素依然存在且未发生变,对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法定承诺;
2、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万杰高科股份总数的比例,每年不超过5%,三年内累计不超过10%;
4、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3.4元/股。
当万杰高科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平均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设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价格为P,调整前的价格为Po。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息:P=Po-D
5、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连续三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6、万杰集团承诺代其他7个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以上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上半年公司主营环境若不能出现重大转机,公司重组事宜没有进一步进展,公司主营业务仍将面临亏损,因而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