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舍金鼎 宏达将审议行使优先购买权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宏达股份今天公告,在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将审议是否对金鼎锌业40%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使驰宏锌锗收购金鼎锌业股权事宜又生变数。
今年4月16日,锌业双雄驰宏锌锗与宏达股份双双公告,不约而同地把金鼎锌业股权作为定向增发拟收购的标的资产。驰宏锌锗公告称,拟向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县国资管理局、云南省怒江州国资经营公司和云南铜业集团合计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新增股份,用以收购4家特定对象合计持有的金鼎锌业40%股权。所不同的是,宏达股份拟收购金鼎锌业股权比例为49%,除上述4家云南当地企业所持40%股权外,还包括宏达股份关联方宏达集团所持金鼎锌业9%股权。
4月21日,驰宏锌锗发布复牌公告称,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等上述4家公司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金鼎锌业40%股权,已经征得金鼎锌业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但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如存在法律障碍,将放弃本方案的实施。
按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目前,宏达股份是金鼎锌业的控股股东,持金鼎锌业51%的股份。即驰宏锌锗要获得金鼎锌业40%的股份,需要过竞争对手宏达股份这一关。
金鼎锌业是宏达股份的赚钱机器。2007年,宏达股份九成净利润为金鼎锌业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