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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近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认为,两条例是证券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对解决当前市场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依据,条例对上证所做好自律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上证所将尽快推出《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从业务实施细则的层面完善会员管理的业务规则体系。
会议认为,两条例是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规范证券公司发展、防范证券公司风险、理顺证券公司退出机制,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是证券公司监管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充分肯定。
会议着重部署了贯彻落实两条例的近期工作安排:
第一,深入学习领会两条例,全面梳理、完善相关业务规则。上证所将尽快推出《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从业务实施细则的层面完善会员管理的业务规则体系。同时,认真审视相关业务规则,及时修订与两个条例相抵触或者不相适应的内容。
第二,配合市场创新产品、创新机制的推出,加强会员交易权限管理工作。在条例严格证券公司市场准入管理的基础上,上证所将继续加强会员的交易权限管理工作,根据会员的净资本、规模、经营状况、技术系统状况等实现会员交易权限在品种、方式、规模上的动态化管理。
第三,进一步推动会员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执业质量。上证所将以加强会员客户管理工作为切入点,推动会员了解自己客户、提供适当性产品和服务、加强客户风险揭示,提高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会员执业质量,充分发挥其在证券市场建设中的作用。
第四,加强会员技术监管,确保信息管理安全。上证所将根据确保安全运行的总体要求,加强会员交易及相关技术系统管理,适时出台《会员交易及相关系统技术规范与运行管理指引》,推动会员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证券市场的安全运行。
第五,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合格投资者培育工作。上证所在成立投资者教育专门部门的基础上,结合两个条例的颁布和证券公司专业评价试点工作的推进,加大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并推动和督导会员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对合格投资者的培育工作,以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
第六,上证所将配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加大会员资格清理力度,完成交易所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方面的收尾工作。
会议强调,上证所要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积极支持会员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做优做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首先,上证所将向市场提供更为丰富的创新产品、更为完善的交易机制,以改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提高其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其次,上证所将针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产品创新,从技术上、操作运行上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服务;再次,根据条例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定,上证所将拟定相应的细则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该业务的顺利推出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