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永安、总经理张诚、财务总监傅振邦、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绍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61,116,013,006.36 | 64,314,083,270.88 | -4.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39,617,423,446.06 | 41,253,230,550.31 | -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21 | 4.38 | -3.9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756,375.97 | -2.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71 | -15.01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1,604,090.28 | 251,604,090.28 | -36.42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7 | 0.027 | -44.308 |
稀释每股收益 | 0.027 | 0.027 | -40.596 |
净资产收益率(%) | 0.64 | 0.64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0.63 | 减少0.7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99,201.04 | ||
其他各项营业外收支净额 | -633,832.95 | ||
小计 | 465,368.09 | ||
减:所得税影响 | 116,342.02 | ||
合计 | 349,026.0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504,535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 1,339,046,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174,39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71,70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71,70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5,646,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63,306,9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059,5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50,015,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0,003,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较期初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7.25亿元,减少比例为78.89%,主要原因是:期初应收票据中有8.46亿元于本期到期并解付。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6.87亿元,增加比例为68.37%,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规定,本期应收售电款项尚未到期。
(3)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0.32亿元,增加比例为167.76%,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预付款及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多。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0.52亿元,增加比例为1,559.58%,主要原因是:本期三峡发电资产委托管理收入尚未结算。
(5)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4.77亿元,增加比例为101.73%,主要原因是:公司代销中国三峡总公司的电费收入尚未进行分配。
(6)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7.60亿元,减少比例为84.19%,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0.97亿元,增加比例为75.04%,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长期借款及公司债利息增加;另外,本期新增借款37亿元也导致计提利息相应增加。
2、本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46亿元,增加比例为30.4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增加2007年5月收购的三峡电站7#、8#机组折旧费用;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征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原《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征收标准为4.5厘/千瓦时);根据《关于印发〈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开征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从三峡电站发电收入中每年提取5000万元(2006年减半补征),用于支持三峡库区经济发展,中国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应承担的电力扶持资金按三峡机组上网电量分摊。上述因素导致发电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0.56亿元,增加比例为32.64%,主要原因是:公司因贷款规模增加、贷款利率提高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0.23亿元,减少比例为34.09%,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本期利润减少。
3、本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13亿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投资云南铜业发生现金支付1.9亿元。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1.83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短期借款增加,以及15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额为10亿元,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发行利率4.99%,发行价格为100元,共募集资金10亿元。
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已经发行完毕,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50亿元。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2、200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湖北鸿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以所获湖北能源减资资金64,619.50万元人民币与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湖北鸿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鸿信”),公司拥有湖北鸿信41.69%的股权。该公司拟收购湖北能源非主业资产,2008年2月26日,湖北鸿信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3、2008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独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2008年3月17日,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发行上市前,控股股东中国三峡总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中国三峡总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促使其附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经营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
2、公司设立时,中国三峡总公司承诺若公司因葛洲坝电厂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在公司实际承担该等责任之后,中国三峡总公司或中国三峡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将补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有关该承诺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担保而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3、控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中国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中国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在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长江电力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公司在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5%。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均严格遵守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券 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 数量(股) | 初始投资 金额(元) | 期末账面值(元) | 期初账面值(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939.HK | 建设银行 | 1,200,000,000 | 1,200,000,000.00 | 6,288,325,680.00 | 7,438,602,72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12,179,000 | 349,998,480.00 | 687,657,270.00 | 912,015,27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 000878 | 云南铜业 | 20,000,000 | 190,000,000.00 | 646,000,000.00 | 1,096,2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 601111 | 中国国航 | 35,000,000 | 98,000,000.00 | 580,300,000.00 | 960,4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 | 000783 | 长江证券 | 8,939,997 | 8,336,283.00 | 162,350,345.52 | 342,044,285.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 | 601998 | 中信银行 | 17,241,333 | 99,999,731.40 | 122,585,877.63 | 174,999,529.9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 | 601328 | 交通银行 | 3,191,500 | 3,500,000.00 | 31,883,085.00 | 49,851,23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 1,949,834,494.40 | 8,519,102,258.15 | 10,974,113,035.17 | - |
注:此表要求填列公司在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持有开放式基金或封闭式基金等证券投资情况。公司按期末账面值大小排序填写所持前十只证券的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