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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世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36,200,060.93540,350,247.30-0.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7,211,662.44141,682,643.31-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711.77-3.3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804,414.57-760.2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75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70,980.87-4,470,980.87-635.71
    基本每股收益(元)-0.06-0.06-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7-0.07-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0.06-0.06-7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26-3.26减少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29-4.29减少3.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17,501.62
    合计1,417,501.6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14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李海1,454,030人民币普通股
    韩秀珍1,2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周宇光981,700人民币普通股
    于超827,385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教育出版社803,684人民币普通股
    北极星583,226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2,800人民币普通股
    陈胜尧390,584人民币普通股
    李永萍332,400人民币普通股
    熊斌317,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制浆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当地政府于2007年10月31日强行关闭了公司制浆生产线。目前,公司新建年处理30万吨造纸黑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工并已开始投入试运行,同时,公司已恢复了制浆生产线的生产。

    2、天宏纸业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2008年4月3日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八师国资委)师国资发[2008]38号文,关于对新疆天宏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一车间(原天纤织染厂)资产处置批复,八师国资委同意将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在2006年11月8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帮助新疆天宏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一车间恢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流动资产转让给农八师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具体资产的价值需评估后确定。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在2006年11月8日至2008年3月31日帮助新疆天宏纺织产业有限公司一车间恢复生产期间,所形成的流动资产及形成损益,由农八师财务局进行补偿。

    3、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16日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八师国资委)师国资发[2008]50号文,批复同意新疆天宏股份公司的发出商品4,707.355吨以9,179,342.25元出售给新疆石河子造纸厂。2008年4月17日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4,707.355吨纸制品,帐面余额为19,266,641.77元,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1,421,050.11元。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石河子造纸厂协商,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同意将上述存货4,707.355吨纸制品,按协议价9,179,342.25元出售给新疆石河子造纸厂。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石河子造纸厂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持有的新疆天宏股票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新疆天宏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超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