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 4月29日(星期二)在上海中油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37人,代表股份66,591,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201875股的38.226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费钧德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59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6%,
反对0股,弃权90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59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6%,
反对0股,弃权90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63,577,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5.4733%,
反对3,000,000股,弃权14,40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按新会计准则编制2007年度合并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反映实现税后利润35,007,253.3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20,636,749.98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1,174,038.89 元,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81,810,788.87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股东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报表为基础。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7,944,674.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55,680.15元,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388,994.02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638,899.40元,2007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50,094.62元。由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相对不多,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作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
同意66,561,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547%,
反对30,045股,弃权114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
2007年度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162,122,288.27元,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公积金人民币139,361,500.00元,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2,760,788.27元;同时,公司总股本由174,201,875股增加为313,563,375股。
同意66,590,8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8%,
反对0股,弃权806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公司2008年度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800万元;
其中,为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上海界龙浦东彩印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为上海龙樱彩色制版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为上海界龙永发印务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为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为上海界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为上海界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印刷器材有限公司2007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89.96%。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2008年度签署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08年4月27日——2009年4月26日);授权每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同意63,577,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5.4733%,
反对0股,弃权3,014,400股;
7、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同意66,59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6%,
反对0股,弃权900股;
8、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亚民、张晖明任职期限将于2008年5月17日届满,故公司提名石磊、刘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08年5月18日起至2009年5月17日止;独立董事每年津贴3.6万元(含税)。
(1)、审议通过石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560,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535%,
反对30,045股,弃权900股;
(2)、审议通过刘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560,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535%,
反对30,045股,弃权900股;
9、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66,59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6%,
反对0股,弃权9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