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会议原因 | 受托人姓名 |
杨恒 | 因公出差 | 王政 |
鄢来萍 | 因公出差 | 贺新强 |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王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青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新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414,207,304.18 | 612,950,016.31 | -32.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744,662,685.14 | -595,589,904.58 | 25.03% |
每股净资产 | -6.2611 | -5.0077 | 25.0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8,620,253.41 | -9,911,733.75 | -13.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4,838.11 | 5,213,116.32 | -141.3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81 | 0.0439 | -141.23%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8 | -12.5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8 | -12.50% |
净资产收益率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营业外收入 | 41,173.50 |
营业外支出 | -2,831.15 |
合计 | 38,342.3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3,519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徐军 | 1,489,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永富 | 1,273,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卫平 | 648,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南春 | 461,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继仁 | 357,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仕岗 | 312,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光进 | 279,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思言 | 271,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浩 | 240,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忠平 | 238,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1、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我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受理费287965元按照原判决执行;二审受理费287965元,由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详情见公告于2008年1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诉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本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纠纷案。
2004年3月30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由第二被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第三被告以机械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并第四被告以其持有的本公司79.2万股股权及国光瓷业64.8万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贷款现已逾期(仍欠本金39562493.51元),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详情见公告于2008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诉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侯军借款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依执行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了贷款本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5,430,690.69元。至此,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经全部履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通知本案予以结案。
详情见公告于2008年3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与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纠纷案。
2003年5月7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由第二被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贷款现已逾期,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冻结第一被告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第二被告本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收入220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详情见公告于2008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2008年4月11日,根据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2008)望民初字第43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第一被告所欠原告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6,036,795.19元,合计21036795.19元。由第一被告在2008年4月18日前偿还原告500万元,余款在2008年4月30日前全额偿还(款交望城县人民法院转付)。(2)第二被告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147000元,调解结案后受理费减半收取,实收受理费735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8500元。由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共同负担。
详情见公告于2008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2008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8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5日,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恒达通汇将持有本公司900万股中的780万股股权转让给深圳宇鹏,转让价格为每股1.89元人民币,转让价格合计为1478万元人民币。
200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0万限售流通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万限售流通股,为公司第九大股东。
三、公司资产重组情况
在湖南省政府的主持下召开了公司的银行债权人会议,经重组方和与会银行债权人协商,一致同意由湘晖公司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面协调我公司债务重组事宜,湘晖公司提出的初步重组思路为:湘晖公司将负责剥离嘉瑞新材所有资产、负债,使嘉瑞新材成为净壳后,由重组方注入房地产资产。
公司将与债权银行争取早日达成债务和解,从实质上解决公司退市风险,同时也将尽全力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使公司有持继盈利的能力,争取早日恢复上市。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说明
针对审计意见中的强调事项,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继续保持铝材生产和销售的上升势头,在不影响销售收入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压缩费用,提升公司效益。由于环保不达标,中圆科技于2006年6月至今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其恢复生产有一定难度,公司将考虑将充分挖掘其土地开发价值,盘活现有资产。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原关联方及其他公司67,851万元债务提供了担保,大部分担保事宜已经司法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3月11日公司在湖南省政府的主持下,召开了公司的银行债权人会议,重组方和与会银行债权人协商,一致同意由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面协调我公司债务重组事宜。公司争取早日与债权银行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安全经营的环境。在湖南省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主导下,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我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鉴于我公司目前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湘晖公司提出的初步重组思路为:湘晖公司将负责剥离嘉瑞新材所有资产、负债,使嘉瑞新材成为净壳后,由重组方注入房地产资产。公司将与债权银行争取早日达成债务和解,从实质上解决公司退市风险,同时也将尽全力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使公司有持继盈利的能力,争取早日恢复上市。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4062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胡股东承诺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预期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其原因为:
1、控股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于2006年6月至今一直停产,没有任何销售收入;
2、控股公司长沙振升集团,由于国家目前频频出台政策,对房地产行业和高能耗企业进行宏观调控,也导致振升铝材成本增加,产品销售额及利润呈下滑趋势。
3、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导致公司财务费用长期高于正常水平,严重侵蚀了公司利润。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000430 | S*ST张股 | 67,610,000.00 | 4.90% | 2,747,283.62 | 0.00 | 0.00 |
合计 | 67,610,000.00 | - | 2,747,283.62 | 0.00 | 0.00 |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8年03月20日 | 公司董秘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股民 | 公司恢复上市情况 |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08-01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过户手续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4月4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通汇”)于2008年3月25日与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恒达通汇将持有本公司900万股中的780万股股权转让给深圳宇鹏,转让价格为每股1.89元人民币,转让价格合计为1478万元人民币。
2008年4月23日,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780万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过户后深圳市宇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九大股东。
目前本公司仍然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08-016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ST嘉瑞 公告编号:2008-017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本期的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亏损额度为1000万元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1日
1、净利润:-2558.04万元人民币
2、每股收益:-0.2151
三、业绩变动原因:
1、控股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于2006年6月至今一直停产,没有任何销售收入;
2、控股公司长沙振升集团,由于国家目前频频出台政策,对房地产行业和高能耗企业进行宏观调控,也导致振升铝材成本增加,产品销售额及利润呈下滑趋势。
3、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导致公司财务费用长期高于正常水平,严重侵蚀了公司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