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预计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北京京燕饭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大楼)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07年度年报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师及支付其2007年度有关费用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特别决议案:
1、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权利的议案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公司董事长李国瑞先生决定于2008年6月26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北京京燕饭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大楼)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利润不单独分配,与2008年实现的净利润一并分配,由新老股东共享。
5、公司2007年度年报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师及支付其2007年度有关费用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7、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条款的议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8、关于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权利的议案,详见本公司附件二
以上第1、3、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08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H股股东另行通知)。如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出席回复与出席登记
1、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8年6月5日(星期四)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公司。出席回复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四。
2、出席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08年6月25日)。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被代理股东之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账户卡;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授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855
联系人: 靖菁 电话:010-51886158 传真:010-51887031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关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因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金和股本结构发生变化,需变更《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公司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了2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及170,6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分别于2008年3月10日与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国有股东根据《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同时将所持17,060万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公司可视市场情况行使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的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发行最多25,59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008年3月31日,公司境外发行联席全球协调人决定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18,154.1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国有股东根据《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超额配售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同时将所持1,815.45万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在上述发行悉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3,754.15万元,总股本为1,233,754.15万股,股本结构为:总公司持有781,124.55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3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18,875.45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53%;内资股公众股东持有245,000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9.86%;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不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188,754.15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数的15.30%。”
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八十亿元。首次公开发行内资股股份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以及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在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
附件二:
关于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权利的议案
各位股东:
1、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提呈本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发行、配发及/或处理新增H股,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i)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ii)董事会拟发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及配发的H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截至本议案日期止现有H股的20%;
(iii)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
2、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a)本特别决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至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b)本特别决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当日;或
(c)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特别决议案赋予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之日。
3、董事会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H股股份的前提下,提呈本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决议案第1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本特别决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H股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
附件三: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 案 名 称 | 表 决 意 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07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师及支付其2007年度有关费用的议案 | |||
7、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金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 |||
8、关于授予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权利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出席回复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