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4月30日起,开办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蓝筹”)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已开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519588;B级519589)、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0;后端519691)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2;后端519693)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本次公告开通交银蓝筹(基金代码:前端519694;后端519695)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本公司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一、关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人。
(二)办理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经本公司公告可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目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代销网点开通此项业务。
待条件成熟时,本公司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柜台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五)扣款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申购以实际扣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扣款金额
投资人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但基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50份,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申请确认后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5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赎回。因此,提请投资人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时始终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50份的基金份额。
(七)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人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投资人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申购费率
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投资人通过本计划申购交银蓝筹时,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方式或后端收费方式。当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 |
当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以申购金额为基数按持有时间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1.8% |
1年—3年(含) | 1.2% |
3年—5年(含) | 0.6% |
5年以上 | 0 |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人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转换出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或各代销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至代销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进行咨询。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蓉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公司网址:www.jysld.com,www. bocomschroder.com
2、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人:蒋浩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银行
联系人:张萍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中信银行
联系人:王斌
电话:(010)65542337
传真:(010)6554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芮敏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芸、杨薇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1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勤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96598.com.cn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客户服务电话:(025)845798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6、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2007年9月11日发布公告,自该日起暂停交银蓝筹的日常申购业务。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发布公告,自该日起恢复交银蓝筹的日常申购和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入业务。
2、本公告仅对交银蓝筹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 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3、本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开通交银蓝筹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和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在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同时暂停,在基金恢复申购后,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随之同时开放。
4、若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本公司旗下基金设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200元),则投资者在相应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代销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上海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蓝筹”,前端基金代码:519694)自2008年4月30日起参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自2008年3月12日起实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上海银行刊登在2008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银行关于开展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该活动解释权归上海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银行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上海银行客服电话:021-962888
上海银行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上海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上述优惠活动不含后端收费模式,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