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先期开工建设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建设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开工建设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建设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即将启动二期项目建设,为保证项目按时顺利建成,现需对设计周期长(一年半左右)的主要设备进行订购,委托中泰化学代理进口,订购相关设备及技术,为此中泰化学需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共计200.34万欧元(折合约2204万元人民币),均为不可撤销即付信用证,公司选定工商银行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公司向银行交付10%保证金,剩余为本公司信用保证。
四、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认为:
华泰公司为中泰化学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保证华泰公司二期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中泰化学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建设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由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认为:
中泰矿冶为中泰化学独资子公司,是中泰化学的电石原料供应基地,中泰矿冶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泰化学根据公司实际贷款及担保情况为中泰矿冶提供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由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肃泉、吴德生、王洪欣先生作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即将启动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由于二期项目烧碱装置关键设备离子膜电解槽的设计、制作周期较长,需要约一年左右的时间,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现需进行电解槽设备厂家的选定和设备订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使用的电解槽的运行情况、电解槽制造厂家情况及招投标情况,选定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供应商,电解槽总采购价款为2.92亿元。另外在付款条件和期限、配件损坏更换和维护上给予特别优惠。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认为:
(1)本项关联交易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3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3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华泰公司即将全面启动二期项目建设,为保证二期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华泰公司对二期项目需进口的设备及仪表、备品配件等做了预计,计划需开立信用证计划约人民币20,000万元。中泰化学决定为华泰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将对华泰公司二期项目顺利建成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和加快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为独资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泰化学根据公司实际贷款及担保情况为中泰矿冶公司担保将对中泰矿冶公司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4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63,500万元,对非关联方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待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8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经过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自行设计、制造离子膜电解槽,提供成套离子膜烧碱装置和离子膜电解工艺技术的厂家。公司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电解槽是基于二期项目建设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任克敏 赵成斌 孙德水 易仁萍 娄岗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4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泰化学目前正在进行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该事项已经中泰化学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二期项目烧碱装置关键设备离子膜电解槽的设计、制作周期较长,需要约一年左右的时间,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现需进行电解槽设备厂家的选定和设备订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使用的电解槽的运行情况、电解槽制造厂家情况及招投标情况,选定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供应商,电解槽总采购价款为2.92亿元。另外在付款条件和期限、配件损坏更换和维护上给予特别优惠。
因北化机公司为是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化机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议案》。本公司关联董事张肃泉、王洪欣、吴德生先生在审议此关联交易议案时做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法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兴业街5号
主营业务:生产化工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化机公司为是中泰化学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北化机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自行设计、制造离子膜电解槽,提供成套离子膜烧碱装置和离子膜电解工艺技术的厂家。公司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电解槽是基于二期项目建设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认为:
(1)本项关联交易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4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二期项目进口设备及备品配件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二期项目进口设备及备品配件,开立信用证计划如下:
1、购买固碱蒸发设备,需要开立1,700万欧元(折合约人民币19,000万元)信用证,为不可撤销即付信用证,由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2、购买备品配件预计开立信用证不超过1,000万元,由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购买设备合计开立信用证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华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且不超过上述申请额度和担保金额。
中泰化学拟为华泰公司上述开立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由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76,971,688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号:6500001001815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芦草沟乡集镇区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3月31日,华泰公司资产总额为2,895,736,691.92元,负债总额为900,660,360.97元,净资产为1,995,076,330.95元,资产负债率为31.10%。(未审计)
2、华泰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1,661,971,688 | 99.106 |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0.596 |
乌鲁木齐国经信用保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0.298 |
合 计 | 1,676,971,688 | 100.00 |
3、华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视华泰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华泰公司即将全面启动二期项目建设,为保证二期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华泰公司对二期项目需进口的设备及仪表、备品配件等做了预计,计划需开立信用证计划约人民币20,000万元。中泰化学决定为华泰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将对华泰公司二期项目顺利建成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和加快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华泰公司为中泰化学的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保证华泰公司二期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中泰化学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建设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已由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独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为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中泰化学拟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由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5,000,0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彦威
注册号:6523261000347
注册地址:阜康市东西沟路口东侧
主营业务:电石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3月31日,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4,458,356.45元,负债总额为145,866,618.61元,净资产为58,591,737.84元,资产负债率为71.34%。(未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视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2,0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泰化学根据公司实际贷款及担保情况为中泰矿冶公司担保将对中泰矿冶公司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中泰矿冶为中泰化学独资子公司,是中泰化学的电石原料供应基地,中泰矿冶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泰化学根据公司实际贷款及担保情况为中泰矿冶提供担保,不会对中泰化学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泰化学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已由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议案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4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63,500万元,对非关联方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待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8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方2008年度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4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三届五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10:30时
(三)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先期开工建设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开工建设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计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9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8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 2008年5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7点之间。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法:符合要求的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雪峰、梁斌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877264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09)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先期开工建设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审议关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开工建设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3、审议关于预计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4、审议关于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5、关于向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订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电解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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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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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4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建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资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先期开工建设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内容: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电石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装置并先期开工建设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项目采用产业政策规定的全密闭式电石炉,50万吨电石项目报批总投资93,902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项目已经中泰化学三届四次董事会、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了项目前期准备手续和工作。于2008年4月10日通过了新疆自治区环保局的环境保护审核批准(新环监函[2008]128号),并于2008年4月18日完成了新疆自治区经贸委对该项目的备案手续(新经贸技备[2008]24号)。现决定先期开工建设中泰矿冶一期20万吨/年电石项目,公司经营层已制制定了项目开工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该项目计划年底建成投产。
3、项目建设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对公司2008年的经营效益不会产生影响。但项目建成后对稳定公司未来电石供应、降低聚氯乙烯生产成本、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提高经营效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内容: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建设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x135MW热电联产装置、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装置及公用工程、服务性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98735.36万元,按设计计划于2010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项目已经中泰化学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暨审批手续近日即可完成,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现决定全面开工建设华泰公司二期项目。
3、项目建设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对公司2008年的经营效益不会产生影响。二期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股东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三届四次董事会、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