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9:专版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环球财讯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栏
  • T1:年报特刊
  • T2:年报特刊
  • T3:年报特刊
  • T4:年报特刊
  • T5:年报特刊
  • T6:年报特刊
  • T7:年报特刊
  • T8:年报特刊
  • T9:年报特刊
  • T10:年报特刊
  • T11:年报特刊
  • T12:年报特刊
  • T13:年报特刊
  • T14:年报特刊
  • T15:年报特刊
  • T16:年报特刊
  • T17:年报特刊
  • T18:年报特刊
  • T19:年报特刊
  • T20:年报特刊
  • T21:年报特刊
  • T22:年报特刊
  • T23:年报特刊
  • T24:年报特刊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商学院
  •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8:路演回放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地产投资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D81:信息披露
  • D82:信息披露
  • D83:信息披露
  • D84:信息披露
  • D85:信息披露
  • D86:信息披露
  • D87:信息披露
  • D88:信息披露
  • D89:信息披露
  • D90:信息披露
  • D91:信息披露
  • D92:信息披露
  • D93:信息披露
  • D94:信息披露
  • D95:信息披露
  • D96:信息披露
  • D97:信息披露
  • D98:信息披露
  • D99:信息披露
  • D100:信息披露
  • D101:信息披露
  • D102:信息披露
  • D103:信息披露
  • D104:信息披露
  • D105:信息披露
  • D106:信息披露
  • D107:信息披露
  • D108:信息披露
  • D109:信息披露
  • D110:信息披露
  • D111:信息披露
  • D112:信息披露
  • D113:信息披露
  • D114:信息披露
  • D115:信息披露
  • D116:信息披露
  • D117:信息披露
  • D118:信息披露
  • D119:信息披露
  • D120:信息披露
  • D121:信息披露
  • D122:信息披露
  • D123:信息披露
  • D124:信息披露
  • D125:信息披露
  • D126:信息披露
  • D127:信息披露
  • D128:信息披露
  • D129:信息披露
  • D130:信息披露
  • D131:信息披露
  • D132:信息披露
  • D133:信息披露
  • D134:信息披露
  • D135:信息披露
  • D136:信息披露
  • D137:信息披露
  • D138:信息披露
  • D139:信息披露
  • D140:信息披露
  • D141:信息披露
  • D142:信息披露
  • D143:信息披露
  • D144:信息披露
  • D145:信息披露
  • D146:信息披露
  • D147:信息披露
  • D148:信息披露
  • D149:信息披露
  • D150:信息披露
  • D151:信息披露
  • D152:信息披露
  • D153:信息披露
  • D154:信息披露
  • D155:信息披露
  • D156:信息披露
  • D157:信息披露
  • D158:信息披露
  • D159:信息披露
  • D160:信息披露
  • D161:信息披露
  • D162:信息披露
  • D163:信息披露
  • D164:信息披露
  • D165:信息披露
  • D166:信息披露
  • D167:信息披露
  • D168:信息披露
  • D169:信息披露
  • D170:信息披露
  • D171:信息披露
  • D172:信息披露
  • D173:信息披露
  • D174:信息披露
  • D175:信息披露
  • D176:信息披露
  • D177:信息披露
  • D178:信息披露
  • D179:信息披露
  • D180:信息披露
  • D181:信息披露
  • D182:信息披露
  • D183:信息披露
  • D184:信息披露
  • D185:信息披露
  • D186:信息披露
  • D187:信息披露
  • D188:信息披露
  • D189:信息披露
  • D190:信息披露
  • D191:信息披露
  • D192:信息披露
  •  
      2008 年 4 月 30 日
    按日期查找
    D1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73版:信息披露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展汇添富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
    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08-013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

      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于2008年4月29日在上海延安西路719号佳都大厦佳都电影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世才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年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9人,代表股份308,384,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13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式投票的方式[其中关联方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回避议案六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941,30040,42999.9865%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941,30040,42999.9865%

    3、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941,30040,42999.9865%

    4、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081,38640,42999.9864%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14,126.7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66,172,916.4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以及2008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07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17,291.65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6,617,291.65元;加上2006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31,515,070.93元,扣除公司200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1,088,979.17元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调整的70,664,929.32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6,540,705.86元。拟以公司2007年年末总股本562,612,2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4,391,840.2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5、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4,194040,42999.9869%

    6、审议《关于预计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1,700,13431,658,4051,30040,42999.8684%

    7、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37,8941,30045,42999.9848%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94041,72999.9865%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2,863041,76099.9865%

    10、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选举洪任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8,384,623308,344,933039,69099.9871%

    洪任初先生当选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已刊登在2008年3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上》),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原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力群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公司对王力群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经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方晓杰、杨营川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