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商矿业已于2008年4月14日将“肃北县浙商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金山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肃北县浙商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警鑫金矿乌龙泉矿区资源储量复核报告” 和“肃北县浙商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警鑫金矿小西弓矿区资源储量复核报告”共三个报告,提交国土资源部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并取得了受理函,正在进行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经征询刘际秩、刘德誉,预计可在2008年5月8日前完成肃北县金山金矿探矿证(证号:6200000730378)从中国安华(集团)总公司肃北县金山金矿过户到浙商矿业的手续。但截止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办理中,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我公司正积极敦促刘际秩、刘德誉尽快完成上述工作。
待全部矿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开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评估等工作。
因此次收购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荣华实业 股票代码:600311 公告编号:2008-032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严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206,49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665,600,000股的31.0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2,452,474.40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05,023.91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5,064,745.05元,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5,582,705.44元。
200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200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
赞成股份数为206,492,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孙健律师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