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股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靖江市华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投资)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1亿元;剩余款项1.62亿元应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及许志榕以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环宇)27.73%股权资产代华宇投资支付给本公司(其中麦校勋支付24.63%,许志榕支付3.1%)。
现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目前,华宇投资已支付其应付股权转让款1亿元。
2、2008年4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莞核变通内字「2008」第0800267414号),经核准的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自2008年4月29日起,本公司持有方达环宇78.73%股权,麦校勋持有方达环宇6.27%股权,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持有方达环宇15%股权。
3、江苏华源股权过户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ST源药 公告编号:临2008-45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度报告已于2008年4月29日披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盈利13,078.3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44.90万元;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的主保荐机构、拟聘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的法律顾问。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递交恢复上市申请并报送材料。
关于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