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通过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一、同意张云鹤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张云鹤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认为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张云鹤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张云鹤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目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拟由5人增加至9人,对原《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十三条规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更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上述修改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及将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详情请见公司2008-28号《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四、审议通过《提名李广建先生、王彬先生、黄志文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提名王汉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提名易永建先生担任公司新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武汉众环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
附一:新增董事职务候选人简历
1、李广建先生:1954年3月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工作,并曾担任广州鹏城贸易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广州鸿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君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实际工作经验。
2、王彬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金融应用专业本科毕业,曾先后担任梅州市建设银行业务股长、珠海市农业银行香洲支行南坑办事处主任、珠海市农业银行三灶支行行长、珠海市农业银行市场部经理及广东蕉岭油坑企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
3、黄志文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央电大行政管理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外经委业务员、业务股副股长、阳江市江城区委办秘书、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总经理。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汉齐先生:1969年9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英国曼彻斯特
大学法学硕士(国际商法),执业律师,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炮部队、兰州军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执行委员会主任。
2、 易永健先生:1965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及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和期货业从业资格,曾先后担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新疆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08-27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通过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一、同意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邓威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
邓威先生因本职工作需要长期在境外工作,认为不适合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向本监事会提出辞职的申请。现经商议,本监事会同意邓威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时对邓威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邓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三、同意公司2008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关于推选钟文波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决定》,由钟文波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3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文波先生:1965年10月出生,香港国际商学院EMBA学位,曾在工商银行梅州兴宁支行任职,2000年至今担任贤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贤成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381 证券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08 - 2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5月26日上午10点
3、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庆云街1号广州嘉鸿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天河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8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15日);
3、我公司法律顾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截止上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
3、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4、登记时间:2008年5月26日 9:20 –9:50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已基本实现主业转型的实际情况,以及出于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等目的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拟由5人增加至9人,并对原《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十三条规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更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7、审议《提名李广建先生、王彬先生、黄志文先生担任公司新增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和三名独立独立董事组成,需要增加三名董事人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李广建先生、王彬先生、黄志文先生作为新增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提名王汉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易永建先生担任公司新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张云鹤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和三名独立独立董事组成,需要增加一名独立董事人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王汉齐先生、易永建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关于续聘武汉众环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五、其他:
1、联系电话:020 – 61210978
传真:020 – 61211018
2、联系人:陈定
3、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4、由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较多及较重要,为提高会议效率,本次会议将准时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10:00开始,敬请各位参会股东务必带齐出席会议所需股东资料并配合会议工作人员的工作,于会议规定登记时间内抵达会议召开地点并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手续。
专此通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汉齐先生、易永健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我《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我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4月30日于广州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汉齐,作为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汉齐
2008年4月30日于上海
青海贤成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易永健,作为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易永健
2008年4月29日于深圳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王汉齐
2. 上市公司全称: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王汉齐(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汉齐
日 期:2008年4月30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易永健
2. 上市公司全称: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易永健(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易永健
日 期: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