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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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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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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7版:信息披露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广东发展银行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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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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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8年5月5日起,广发银行将代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3)、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5)、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7)、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8)、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的销售业务。广发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2号文批准。

      广发银行在全国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广发银行各营业网点

      2. 广发银行网址:ebank.gdb.com.cn

      3. 广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0-38322974或020-38322542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

      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29日(拆分日)对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操作,拆分日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的本基金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3.282元。现将本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及结果公告如下: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按照以上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的拆分比例为3.281806547。本公司按此拆分比例对2008年4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实施份额拆分,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并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于2008年4月30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元,相应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每1份基金份额拆分后为3.28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2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剩余份额将进行二次分配后归投资者。

      本基金拆分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拆分后的份额分红金额)×基金拆分比例+基金拆分前的份额分红金额。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8年5月5日起在各销售机构查询所持有份额的拆分结果,也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别提示:因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并不意味基金更便宜;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294号文件批准,于2008年3月2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08年4月25日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3,130,395,744.96元人民币,其中A类2,397,825,576.95元,B类732,570,168.01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66,181.71元人民币,其中A类208,414.32元,B类157,767.39元。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4月29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8,076户, 其中A类9,480户,B类8,59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共计3,130,395,744.96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2,397,825,576.95份,B类732,570,168.01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366,181.71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208,414.32份,B类157,767.39份。两项合计共3,130,761,926.67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9,964.08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73%,其中A类12,928.22份,B类217,035.86份。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4月3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