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时事海外
  • 5:金融·证券
  • 6:信息披露
  • 7:信息披露
  • 8:金融
  • 9:时事国内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公司封面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信息大全
  • A5:信息大全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上证研究院
  • A9:数据库
  • A10:数据库
  • A11:数据库
  • A12:数据库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B1:理财股经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2008 年 5 月 5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27版:信息披露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广东发展银行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8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3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8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08年4月30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倪维斗因有其它重要会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立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宋小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成斌出席会议;董事高冬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孔令江出席会议;董事侯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王力源、向东、王建军、陆伟、高冬、孔令江、康敬成、严丹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唐立久、赵成斌、倪维斗、宋小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力源 男,1962年4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项目管理师。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雷沃广汇拖拉机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伊犁州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

      向东 男,1962年8月3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王建军 男,1961年6月9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伟 男,1965年2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EMBA学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乌鲁木齐市民族贸易公司总经理,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高冬 男,1968年10月28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国联证券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第一证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

      孔令江 男,1964年11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维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总部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康敬成 男,1957年3月2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解放军39089部队排长、连长、营指导员,解放军空军汽车大修厂副厂长、政委兼厂长,解放军39089部队后勤部政治处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工委政研室副主任、企业改革处副处长,新疆银河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新疆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总经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严丹华 男,1967年12月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新疆屯河投资股份公司果业实业部总经理,新疆宜百家社区连锁服务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衡积分卡办公室副主任。

      唐立久 男,1962年8月30日出生,经济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东西部(中国)经济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东西部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特约经济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乌鲁木齐市政协常委。曾任新疆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咨询中心主任,新疆金岩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经理,深圳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赵成斌 男,1955年4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党委书记,新疆鑫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新疆企业内审协会常务理事,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治区财政经济类高评委委员。曾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征局局长,征管处处长,所得税处处长,稽查局局长。

      倪维斗 男,1932年10月6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现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教授、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重点实验室主任、BP、MHI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能源工作组中方组长,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主编,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名誉院长。曾任北京科协副主任,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燃气轮机教研组主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系主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国家煤燃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攀登B”项目首席专家。

      宋小毛 男,1966年3月27日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律师。现任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乌鲁木齐市政协常委、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自治区政府立法咨询员,乌鲁木齐市政府立法咨询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王力源: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向 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建军: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陆 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 冬: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孔令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康敬成: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严丹华: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立久: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成斌: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倪维斗: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宋小毛: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抓住机遇,使公司在煤化工项目和烯烃项目产生收益前仍然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公司”)拟以吸收合并方式并购“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肉联公司”),主要目的是利用肉联公司所拥有的全疆最大的清真牛羊肉、水产蛋禽和果品批发销售中心,继续丰富公司物流交易品种并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还可利用肉联公司所属位于乌鲁木齐市奇台路138号、乌鲁木齐市沙区过境公路55号的二宗土地(使用面积共计58,659.8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6,034.5平方米,工业用地52,625.39平方米),进行房地产开发。本次并购基本情况如下:

      (一)并购方式

      亚中物流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肉联公司。并购完成后,肉联公司的资产全部并入亚中物流公司,肉联公司注销,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亚中物流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债权、债务处置

      并购完成后,肉联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亚中物流公司享有和承担。肉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前签定的经营租赁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由亚中物流公司承继。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根据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以下简称“驰远天合”)已出具的《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驰天会评字[2008]1-02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止2008年2月29日,肉联公司资产账面值为:总资产31,223,982.34元,总负债56,533,964.36元,净资产-25,309,982.02元,评估值为:总资产108,177,683.25元,总负债56,533,964.36元,净资产51,643,718.89元。

      参照评估结果,亚中物流本次并购肉联公司交易价格总计8200万元,其中:并购价款人民币5100万元,支付肉联公司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100万元。

      2、支付方式

      并购协议签订生效后,亚中物流公司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条款分期、分批向肉联公司职工予以支付。

      (四)职工安置

      1、离退休人员安置及其他人员安置

      肉联公司离退休等人员305人,并购后全部由亚中物流公司接收和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在职职工的安置

      亚中物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肉联公司与现有在职职工237人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就上述并购事宜,同意亚中物流公司与肉联公司及肉联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公司拟利用肉联公司的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具体开发时间、开发面积、项目收益等待公司论证和测算工作完成后,董事会将另行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收购和对该宗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肉联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20日,是由原乌鲁木齐市食品公司第一肉联厂、牛羊肉批发部、旭光旅馆于2001年3月改制成立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奇台路693号,注册资本102万元,股东系47名自然人;经营范围:肉食储存、销售、水产蛋禽、冷饮、农副产品(专项除外)、土产品、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蔬菜、干鲜果品、粮油(零售)、食品添加剂、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专项除外)、炊具及厨房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化学危险品除外)、水暖器材、建材、电工器材、烟酒(零售)、汽车配件的销售、电机、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维修、房屋租赁、停车场。

      肉联公司占地5万多平方米,周围交通便利,现有低温冷库近万吨,高温库1500吨,主要以肉类、水产及蛋禽类储存及水果保鲜为主,是全疆最大的清真牛羊肉、水产蛋禽和果品批发销售中心。

      三、同意召开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乌鲁木齐肉联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5、16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08年5月16日19: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26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孔令江

      公司证券部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

      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4月30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吴洋宏为公司股东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国胜、杜天杰为监事会推荐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王涛、贾科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洋宏 男,1965年12月25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新疆福田广汇拖拉机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新疆福田广汇汽车股份公司监事会监事。曾任TCL电子(集团)股份公司北京销售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国际博览中心财务总监,新疆德汇实业投资集团审计总监。

      刘国胜 男,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MBA)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共阿克苏县委秘书、市委经济工作部副部长,地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秘书,乌鲁木齐市经协办党组书记、副主任,乌鲁木齐市机电局局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杜天杰 男,1951年9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行政部部长。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新疆广汇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 涛 女 ,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经济员。现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总支书记,事业管理部部长。曾任乌鲁木齐市百货公司团委书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化宣传部宣传处处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工作部部长助理。

      贾科峰 男,1959年10月6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事业管理部生产经营处副处长。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处副处长、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

      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吴洋宏: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国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杜天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五月五日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候选董事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提交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后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全部董事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唐立久、赵成斌、倪维斗、宋小毛

      2008年4月30日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倪维斗 ,作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倪维斗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宋小毛 ,作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宋小毛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唐立久 ,作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唐立久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成斌 ,作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赵成斌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作为赵成斌、倪维斗、宋小毛的提名人,现就提名赵成斌、倪维斗、宋小毛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提名人及广汇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下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汇股份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汇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汇股份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汇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广汇股份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广汇股份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汇股份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事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份,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唐立久的提名人,现就提名唐立久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提名人及广汇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下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汇股份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汇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汇股份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汇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广汇股份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广汇股份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汇股份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事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份,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于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