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良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CEC)近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45%股权,挂牌价4.5亿元,与当初CEC入股中国有线时的出资数额相同。有证券分析师认为,CEC旗下拥有众多子公司,如果出于资金或者企业战略调整的考虑,退出一两个也很正常。
近年来,我国广电网络系统曾进行过多次重组。2001年12月1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组建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2005年3月25日,由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重组而成的中国有线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有线注册资本为10亿元,股权结构为:CEC现金出资4.5亿元,占中国有线45%股权;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三家各出资1000万元,各占1%股份;其余52%由以网络入股的广电总局广播影视网络中心持有。
2005年7月20日,成立不到半年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广电总局广播影视网络中心划归中央电视台管理,这意味着中央电视台成为中国有线的第一大股东。此后,担任中国有线监事会主席的CEC总经理杨晓堂,以及担任中国有线副董事长的CEC总经理助理、规划部总经理王海,相继离开了中国有线。当时市场分析认为两人的离开是CEC淡出中国有线的信号。不过,该分析随即遭到中国有线副总裁李戈的坚决否认。
去年3月,市场再起波澜,有消息称CEC准备将旗下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注入到中国电子,并计划在北京奥运会前分阶段完成。该消息指称,作为CEC控股接近75%的上市公司,中国电子此前的主要业务是为飞利浦手机进行OEM和自有品牌手机的生产。中国电子在2006年年底发布的公告中曾明确表示,除继续增强现有核心业务外,公司也致力拓展新投资良机。尤其是公司于当年内在苏州成立一家全资数码媒体公司,该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CEC紧密合作,共同发展有线电视业务。
CEC资产经营部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本次转让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主要是基于集团战略调整的考虑,有线电视网络与公司主业并不相关,因此考虑退出。
根据此次项目挂牌信息,中国有线上年净利润亏损2786.26万元。然而,转让方CEC依然为意向受让方设定了较高门槛:意向受让方应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亿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取得标的企业股东身份后3年内,对标的企业新增投资人民币20亿元,以保持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在同行业的竞争能力。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