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挽回初审败局
2008年05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桂林旅游今天公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二初字第25 号民事判决;驳回庆泰信托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33443元,诉讼保全费223953元,二审受理费233443元,由庆泰信托承担。根据此前的一审判决,桂林旅游要向庆泰信托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000万元。
桂林旅游今天在公告中说,青海省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年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庆泰信托在诉讼期间,正处停业整顿状态,运营状况不佳。青海创业是庆泰信托第一大股东。在未转让庆泰信托股权前,桂林旅游是庆泰信托第五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