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08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5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上海兰生影剧院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105人,代表股份数3,067,573,73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57%。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642 | 670 | 19,422 | 99.9993% |
(二)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642 | 670 | 19,422 | 99.9993% |
(三)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642 | 670 | 19,422 | 99.9993% |
(四)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2,949,273,364 | 13,881,356 | 104,419,014 | 96.1435% |
根据该预案:
1、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1,391,059.00元。
2、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3股(含税),共计分配股票股利1,234,173,177股,计1,234,173,177.00元。
本次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共计分配1,645,564,236.00元,占2007年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1.75%。本次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2,334,877,075.41元结转下一年度。
3、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资本公积共计转增股本2,879,737,413股,计2,879,737,413.00元。
公司派送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4,113,910,590股变更为8,227,821,180股。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将在完成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61,632 | 670 | 11,432 | 99.9996%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342 | 670 | 19,722 | 99.9993% |
根据该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更换为张鸣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342 | 670 | 19,722 | 99.9993% |
根据该议案:公司原董事周健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更换为孔大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342 | 670 | 19,722 | 99.9993% |
根据该议案:公司原监事吴益善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更换为赵维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53,342 | 670 | 19,722 | 99.9993%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61,332 | 670 | 11,732 | 99.9996%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7,561,332 | 670 | 11,732 | 99.9996% |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3,067,573,734 | 3,064,611,986 | 670 | 2,961,078 | 99.9034% |
根据该议案:
1、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2008年度审计费用。
六、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崔少梅律师和陆华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鸣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 8 月 20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鸣,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鸣
2007年8 月29 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