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8年5月5日(T-3日,周一)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24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发行时间: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和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每日9:3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5日,T-5日至T-3日),国信证券相继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举行了推介会。截止2008年5月5日(T-3日,周一)15:00时,国信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125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6家、证券公司44家、财务公司12家、信托投资公司30家、保险公司12家和1家QFII。根据《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相关规定,以上125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经统计,上述询价对象报价的全部区间为:17.00元/股— 42.96元/股。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数量为3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1,34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2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网下发行时间安排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于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和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每日9:30~15:00 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5月8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四、网上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实施。
网上发行日为2008年5月8日(T日,周四),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价格为24.24元/股。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如
住 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电 话:0755-82130556、82130572
联 系 人:龙涌、张小奇、郭照宇、张闻晋、孙金男、王晓娟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