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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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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0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79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84,279.1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3,684,279.1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427.9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5,184,367.88元, 2007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500,219.15元。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同意公司:

      (1)、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方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67,500,219.15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9,600万股增加为14,400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78,587,092.62元减少为130,587,092.62元。

      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弥补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将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余额302.2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07%)、“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剩余余额416.5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41%)用于补充公司本部流动资金。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8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293,34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5,446,26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4,74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2,3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费用为38万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陶海青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改选马寒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09年8月29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2,7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08年4月12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郑海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