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08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雨露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竹立家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0万股股份,本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15.23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元,较《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元少28,596,986.30元。根据公司2007年7月12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详见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募股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其中,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700,000,000元变更为671,403,013.70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贷款或以自有资金解决;其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怡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2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08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2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2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79,7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15.23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亚太验字[2008]B-E-0007号《验资报告》。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实现公司既定战略目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08年1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截至2008年1月31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北京“名流广场”项目 | 69,909 | 16,874 |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 79,804 | 18,334 |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 131,113 | 10,991 |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 122,130 | 8,327 |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 71,493 | 25,246 |
合计 | 474,449 | 79,772 |
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亚太审核字(2008)B-E-0063号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9,7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陈雨露、竹立家、袁盛奇、孙华、张连起先生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截至2008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2万元,系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二、根据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亚太审核字(2008)B-E-0063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三、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以79,77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截至2008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2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范围。
二、根据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亚太审核字(2008)B-E-0063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三、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9,772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本次置换募集资金行为符合相关规定。鉴于以上情况,本保荐人同意公司以79,77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9,772万元。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公司将使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27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0万股股份,本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15.23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元。根据公司披露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各项目预计投资情况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资额(注) | 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拟投入募集资金 | 2008年11月后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开发周期 |
北京“名流广场”项目 | 69,909 | 40,000 | 16,973 | 16,527 | 6,500 | 该项目计划于2007年9月开工,2009年5月竣工 |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 79,804 | 60,000 | 25,093 | 11,887 | 23,020 | 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计划于2007年8月开工,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陆续竣工 |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 131,113 | 67,140 | 11,380 | 7,050 | 48,710 | 该项目计划于2007年12月开工,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陆续竣工 |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 122,130 | 80,000 | 40,844 | 9,620 | 29,536 | 该项目计划分三期开发建设,计划于2007年12月开工,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陆续竣工 |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 71,493 | 50,000 | 25,550 | 9,243 | 15,207 | 该项目计划于2007年12月开工,2009年6月竣工 |
合计 | 474,449 | 297,140 | 119,840 | 54,327 | 122,973 |
注:已投资额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和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自筹资金79,772万元预先投入到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08年4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68万元,两项合计为119,840万元。鉴于部分募集资金因建设周期及规划设计调整等原因致使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预计2008年年底前,公司将有闲置募集资金122,973万元。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6.57%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942万元左右。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该项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陈雨露、竹立家、袁盛奇、孙华、张连起先生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主要内容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这一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的上述行为。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公司承诺:不会违反《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内,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截至2008年4月30日前已投入募集资金 | 自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北京“名流广场”项目 | 69,909 | 16,973 | 16,527 |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 79,804 | 25,093 | 11,887 |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 131,113 | 11,380 | 7,050 |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 122,130 | 40,844 | 9,620 |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 71,493 | 25,550 | 9,243 |
合计 | 474,449 | 119,840 | 54,327 |
根据公司上述投资计划,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有122,9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4、根据公司的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根据公司的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上述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公司将使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28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洋浦”)签署借款协议,由海南洋浦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项目开发及土地储备的需要,海南洋浦截止2007年底实际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共计37,050万元,截止2008年3月30日,公司已向海南洋浦偿还完毕全部借款。2008年5月5日,公司与海南洋浦签订了《关于<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补充协议》(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前述追加借款及还款事项予以确认。
鉴于海南洋浦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尚需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与海南洋浦签署借款协议,由海南洋浦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董事会议案,因公司项目开发及土地储备的需要,海南洋浦截止2007年底实际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共计37,050万元,截止2008年3月30日,公司已向海南洋浦偿还完毕全部借款。2008年5月5日,公司与海南洋浦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前述追加借款及还款事项予以确认,对超出借款协议约定数额部分17,050万元,实际仍按借款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7.2%计算资金占用费。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名流置业向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借款的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经济行为,该经济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增加公司销售收入与提高股东回报有积极的作用;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平;公司已向海南洋浦归还完毕全部借款,并与海南洋浦签订了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实予以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海南洋浦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书舜
注册地址:洋浦利浦商业楼217号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60040735826874
营业执照号码:460300210144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及成果转让;生物科技开发;环保节能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对外贸易;投资理财顾问。(涉及特许行业凭许可证经营)
2、海南洋浦与本公司的关系
截止2008年4月30日,海南洋浦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9,036,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海南洋浦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追加借款及还款事项予以确认,对超出借款协议约定数额部分17,050万元,仍按借款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7.2%计算资金占用费。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南洋浦签订了《关于<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补充协议》,对追加借款及还款事项予以确认,对超出借款协议约定数额部分17,050万元,实际仍按借款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7.2%计算资金占用费。截止2008年3月30日,公司已向海南洋浦偿还完毕全部借款37,050万元,并已依约定向海南洋浦支付了资金占用费,协议已履行完毕。
六、进行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助,有利于项目开发和土地储备。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海南洋浦签署的《关于<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补充协议》;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的书面认可文件。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29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5月22日-2008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15:00至2008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08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8年5月22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8年5月22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总 议 案 | 100.00 |
议案一 审议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审议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 3.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15:00至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娴
电话:010-87582513 传真:010-8758153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名流未来大厦14层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68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8-030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6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11日、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本次参会股东(代理人)172人,代表股份392,031,0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62,829,6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31%;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29,201,405,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4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审议关于调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议案五、审议2007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六、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议案十、审议关于改选彭少民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子公司芜湖万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子公司重庆东方豪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子公司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见附表)
参会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见附表)
2.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刚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6日
名称 | 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北京华天瑞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武汉摄氏壹佰广告有限公司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王佐 | 湖北名阳投资有限公司 | 陈莉君 |
所持股数(股) | 79,036,346 | 14,705,802 | 14,583,247 | 7,938,248 | 5,227,452 | 2,606,399 | 1,500,866 | 626,000 | 415,500 | 200,000 |
议案一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二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三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四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五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六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八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九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十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十一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十二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议案十三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关于子公司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参会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 |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262,829,689 | 128,003,240 | 390,832,929 | 99.69% | - | 1,134,418 | 1,134,418 | 0.29% | - | 63,747 | 63,747 | 0.02% |
议案二 | 通过 | 262,829,689 | 127,876,978 | 390,706,667 | 99.66% | - | 1,096,718 | 1,096,718 | 0.28% | - | 227,709 | 227,709 | 0.06% |
议案三 | 通过 | 262,829,689 | 127,877,378 | 390,707,067 | 99.66%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230,609 | 230,609 | 0.06% |
议案四 | 通过 | 262,829,689 | 127,880,278 | 390,709,967 | 99.66% | - | 1,094,418 | 1,094,418 | 0.28% | - | 226,709 | 226,709 | 0.06% |
议案五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11,078 | 390,740,767 | 99.67% | - | 1,094,418 | 1,094,418 | 0.28% | - | 195,909 | 195,909 | 0.05% |
议案六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31,293 | 390,760,982 | 99.68%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176,694 | 176,694 | 0.05% |
议案七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14,578 | 390,744,267 | 99.67% | - | 1,094,418 | 1,094,418 | 0.28% | - | 192,409 | 192,409 | 0.05% |
议案八 | 通过 | 262,829,689 | 127,878,528 | 390,708,217 | 99.66%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229,459 | 229,459 | 0.06% |
议案九 | 通过 | 262,829,689 | 127,878,528 | 390,708,217 | 99.66%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229,459 | 229,459 | 0.06% |
议案十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11,078 | 390,740,767 | 99.67%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196,909 | 196,909 | 0.05% |
议案十一 | 通过 | 262,829,689 | 128,714,178 | 391,543,867 | 99.88% | - | 290,318 | 290,318 | 0.07% | - | 196,909 | 196,909 | 0.05% |
议案十二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11,078 | 390,740,767 | 99.67%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196,909 | 196,909 | 0.05% |
议案十三 | 通过 | 262,829,689 | 127,910,078 | 390,739,767 | 99.67% | - | 1,093,418 | 1,093,418 | 0.28% | - | 197,909 | 197,909 | 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