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08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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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或“发行人”)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9号文核准(“证监会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等公司债券可采用分期方式发行,首期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的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2007年12月,发行人成功发行了60亿元公司债券,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亿元,为发行人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核准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发行。
根据《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10%-5.40%,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月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申购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2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8年5月8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于2008年5月8日-5月9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