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基金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1,以下简称“银河稳健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2,以下简称“银河收益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0103,以下简称“银河银泰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银富货币A:150005;银富货币B:150015,以下简称“银富货币基金”)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转换费用
各基金转换按下述内容收取赎回费和补差申购费,不收取基金转换费。
1、银河银联系列基金两只子基金:银河稳健基金和银河收益基金可以不限次数互相转换,不收取赎回费和补差申购费;
2、银河银泰基金转换为银河银联系列基金暂不开通(因基金份额类别不同);
3、银河银联系列基金转换为银河银泰基金暂不开通(因基金份额类别不同);
4、银富货币基金转换为银河银联系列基金或银河银泰基金,
A:补申购费率差为:
银河银联系列基金 | 银河银泰基金 | |
前端收费模式 | 1.0% | 无前端收费模式 |
后端收费模式 | 无后端收费模式 | 0 |
B:不收取赎回费;
5、银河银联系列基金或银河银泰基金转换为银富货币基金,
A:补申购费率差为
银河银联系列基金 | 银河银泰基金 | ||
前端收费模式 | 0 | 无前端收费模式 | |
后端收费模式 | 无后端收费模式 | T≤1年 | 1.0% |
1年0.6% |
| ||
2年0.3% |
| ||
3年0 |
|
B:收取银河银联系列基金或银泰基金的赎回费。
四、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 工作日及之后到交通银行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银河银联系列基金和银河银泰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从银河银富货币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 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七、咨询方法
1、交通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
2、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