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自2005年4月27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亚星客车”变更为“*ST亚星”,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
2005年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暂停上市的处理。
2006年度公司在获得扬州市政府给予的7,000万元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盈利2,488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007年7月5日恢复上市,由于2006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64万元,公司股票仍被作“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亚星”变更为“ST亚星”。
2007年度,在经过一系列资产重组、经营重组和扭亏措施落实到位后,开始扭亏为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366.87万元、利润总额928.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9万元。
鉴于本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4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申请》。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8年5月9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亚星”变更为“亚星客车”,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21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8年5月8日停牌一天,2008年5月9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