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5月2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西安香格里拉大酒店(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8号)召开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会通过);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497,013.87元,加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71,591,229.29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5,712.13元,及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数-13,338,688.6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521,238.89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公司往来帐款核销(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以前年度购销业务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金额3,705,136.34元)、其他应收款(金额7,695,722.63)账龄均已超过五年且已无收回可能,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金额3,705,136.34元)、其他应收款(金额7,695,722.63)及其对应的坏账准备予以核销;公司以前年度购销业务形成的部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681,778.87元)账龄已超过五年且已超过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公司将该部分应付账款(金额681,778.87元)转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三、登记办法:
符合会议出席要求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5月28日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1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电话:(029)82214266、82210451
传 真:(029)82233943
联 系 人:王坤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二OO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