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速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2008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翀
⊙本报记者 周翀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首批下达的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该负责人预计,如果组织实施效果良好,“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量将会超过1.5亿只。
发改委要求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发改委或经贸委要会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集中在1-2个地市或行业先行,同时要与承担任务的推广企业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推广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要协调妇联等单位参与进社区的推广活动;要加大力度搞好宣传和培训,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此次下达的推广任务。
我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照明用电高达3900亿千瓦时,相当于英国一年的用电量。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时,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万吨、二氧化硫29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