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田世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为73,990,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提案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1、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为2,227,240.8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5,211.18元,加上上年度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计人民币-62,514,221.0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计人民币-60,289,009.89元。虽然本公司于2007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因此决定,本年度不分红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1)聂太荣先生辞去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温浩女士为四届董事会董事(温浩董事的简历见2008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
有效表决票数为73,990,729股。表决结果:同意73,990,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树人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卢晓武先生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39条之规定,及时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