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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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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08-01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30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拟将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于明升先生、胡振岭先生、宋志强先生、荆云涛先生、隋永滨先生、杨承先生、张劲松女士、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劲松女士、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该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08年5月31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哈空调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明升先生,1957年生人,198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7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市一轻局科长、副处长,哈尔滨市轻工局处长、副局长、副总经理,天路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轻工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哈轻塑胶集团董事长,2006年5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于明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胡振岭先生,1951年生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在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生产管理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副厂长,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胡振岭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票73,21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宋志强先生,1956年生人,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技术科副科长、总师办副主任、主任、技术处副处长、工艺处处长兼副总工程师、电站辅机分厂副厂长兼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宋志强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7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荆云涛先生,1969年生人,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销售处技术员、工程师、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荆云涛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隋永滨先生,1941年生人,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5年参加工作,历任一机部通用研究所技术员、科长、副处长、处长、机械工业部处长、副司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务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隋永滨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杨承先生,1961年生人,硕士研究生,现在读博士研究生,副教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干事、哈工大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亚洲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牡丹江灵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承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张劲松女士,1965年生人,硕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教研室副主任、会计实验室主任等职,现任会计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劲松女士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杨滨刚先生,1950年1月12日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伟建厂设计研究所设计员、哈尔滨市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香港曹规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香港朱国正、朱永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哈尔滨市财政局外经处副处长,现任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滨刚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姜明辉先生,1967年2月12日出生,博士,教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助教、副教授、教授,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专业委员会理事,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经济学会理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明辉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08-01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定于2008年5月3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31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

      4、会议召集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截止2008年5月2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7、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8、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及200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08年5月2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明。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小维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76205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08-02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2人,监事陈猛因公出差未能参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弘弼先生、冯海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须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该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以上两人与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陈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5月9日

      哈空调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弘弼先生,1949年生人,大专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66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七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人事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张弘弼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票60,6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冯海成先生,1954年生人,大专学历。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劳资科副科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兼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室主任。

      冯海成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陈猛先生,1972年生人,大学学历,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研究所工程师、销售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兼电站空冷销售处处长。

      陈猛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张劲松、杨滨刚、姜明辉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劲松、杨滨刚、姜明辉,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哈尔滨空调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劲松、杨滨刚、姜明辉

      2008年5月9日于哈尔滨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参加了哈空调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根据对他们的学历、经历和资历以及业务能力的了解,同意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隋永滨、杨承、张劲松

      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