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送红股0.4股;每10股送红股4股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4股;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 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15日
● 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5月1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19日
● 红利发放日为:2008年5月2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并派发现金1元(含税),分配红股股利374,400,000元,现金股利93,600,000元,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 468,000,000元,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18%,符合公司股改说明书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1,170,060,240.24元全部转入下一年度。
同时,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6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转增股本374,400,000股。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由1,122,369,821.37元减少至747,969,821.37元。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684,800,000股。
2、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红股及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50元,即每股0.05元;对无限售条件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00元,即每股0.10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16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5月1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1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的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对象:截止2008年5月15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及发起人股东江苏冶金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江苏冶金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存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发的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于除权除息日直接记入股东帐户,未办妥指定交易股东的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存管,待办妥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日取得。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种类 | 变动前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9,600,000 | 391,680,000 | 881,280,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6,400,000 | 357,120,000 | 803,520,000 |
三、股份总数 | 936,000,000 | 748,800,000 | 1,684,800,000 |
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684,8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61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7056780,57072158
联系传真:025-57052184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邮政编码:21003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