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5月7日、8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2、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报审(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除此之外,经发函征询,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08年5月9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报审(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经向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函证,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整体上市,或关于我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公司未及时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