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793,84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1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6日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对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
1、江中集团所持有的江中药业的非流通股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江中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2、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后,在2007~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江中集团就公司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江中药业当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二)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有关股东已严格履行并正在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进行了两次股份变动,其中送股数额合计为29,222,40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额合计为120,542,40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49,764,800股。截止2008年4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95,876,800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额为129,081,600股,股本结构不变。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荐机构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江中药业相关股东目前已严格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江中药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793,840股;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19日
(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股东名称 | 本次上市前 | 增减变化情况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081,600 | -14,793,840 | 114,287,76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66,795,200 | +14,793,840 | 181,589,040 |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进行了两次股份变动(详见“三、江中药业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公司股本总额由股改时的146,112,000股增加至295,876,800股,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相应由7,305,600股增加至14,793,840股。
(五)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29,081,600 | -14,793,840 | 114,287,76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9,081,600 | -14,793,840 | 114,287,76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66,795,200 | +14,793,840 | 181,589,04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66,795,200 | +14,793,840 | 181,589,040 | |
股份总额 | 295,876,800 | 0 | 295,876,800 |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